4月18日,煤矿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培训会在京召开。安全监管总局党组成员、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局长赵铁锤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安全监管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梁嘉琨同志,党组成员、驻总局纪检组组长赵岸青同志出席培训会。
培训会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张德江副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总局局长王君同志在4月17日全国安全生产视频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22号,以下简称国办通知),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文件;同时,按照国办通知精神和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印发的工作方案要求,确定煤矿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具体工作安排,把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促进煤矿和全国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稳定好转。
会议强调,要正确认识全国煤矿安全形势,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目标任务。要进一步推动各级地方政府认真贯彻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落实国务院关于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部署,落实地方政府对煤矿安全监管的主体责任和煤矿企业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摸清各地在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立足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巩固、发展煤矿瓦斯治理和整顿关闭两个攻坚战的成果,减少煤矿事故总量,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最终达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目的。
会议要求,这次"百日行动"是国务院部署的安全生产领域的一次十分重要活动,时间长、任务重。以严谨务实的精神、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把煤矿"百日行动"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以实际行动向国务院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7个督查组要认真细化工作方案,突出督查工作重点,注重督查方式方法,强化督查工作领导,严格履行工作职责,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严格执行廉政规定,同时要做到督查和日常工作两不误。
督查组全体成员参加了培训。7个督查组分别成立了临时党支部,研究制定了各组的工作制度和督查工作安排,并确定了调研课题和提纲。

煤矿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培训会会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