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下午,国家煤矿安监局副局长王树鹤听取了云南省昭通市、威信县政府“3.14”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情况的汇报。
会上,云南煤矿安监局有关同志汇报了“3.14”事故调查处理进展情况。云南省昭通市、威信县政府有关负责同志也汇报了昭通市、威信县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听取完汇报后,王树鹤针对该起事故如何深刻吸取教训,采取针对性措施提出了意见和要求:一是严厉打击煤矿违规违法行为。二是强化煤矿复产验收工作。三是开展通风系统的专项检查。四是严格做好煤矿瓦斯鉴定工作。五是严格落实“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
为使提出的意见和措施落实到位,要求云南省昭通市政府将落实情况及时向国家煤矿安监局反馈,云南煤矿安监局负责监督落实。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安全监察司、事故调查司、科技装备司、行业管理司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事故回顾:2008年3月14日19时40分,云南省昭通市威信县水洞坪煤矿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造成14人死亡,4人受伤。该矿为乡镇煤矿,设计生产能力6万吨/年,核定生产能力5万吨/年。该矿没有经过复产验收违法违规组织生产,中介机构不按规定进行瓦斯鉴定工作。工作面掘进放炮时诱发煤与瓦斯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