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雨雪冰冻灾害影响,江西、贵州、湖南和湖北省部分地区煤矿因较长时间停电,风机、水泵停运,造成井下瓦斯聚集、水位上升淹井等重大隐患,给复产形成重大威胁。2月6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向江西、贵州、湖南、湖北四省煤矿安全监管、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及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对因供电问题停产矿井的恢复生产工作再做专项部署,防止盲目恢复生产发生事故,确保复产安全。
通知要求,因供电中断而停产的煤矿,在灾害期间恢复生产必须在外部供电系统基本稳定、一旦停电可及时安全撤人的条件下进行。在恢复生产前必须由煤矿专业救护队排放瓦斯,严格恢复送电送风程序;井下水位上升或造成淹井的,必须采取措施排水,恢复正常状况。矿井恢复生产前必须对全矿各系统进行全面、彻底检查,认真整改检修,确认系统、设备、设施完好后,经当地政府相关部门检查验收合格批准,方可分步恢复生产。对灾区内待复产的合格煤矿分类排队,按先易后难分批进行,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须在具备双回路供电的条件下恢复生产。督促煤矿制订落实停电应急预案,认真进行培训、演练。一旦停电,立即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