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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督查组向甘肃省政府反馈督查意见 |
督查组听取嘉峪关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 |
国务院安委会第十四督查组在继续对甘肃省督查之后,9月10日上午督查工作结束并向甘肃省政府反馈了督查情况。
反馈意见会上,甘肃省省长助理夏红民代表甘肃省政府向国务院安委会第十四督查组全体成员汇报了甘肃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随后,督查组反馈了督查意见。
9月5日至10日,督查组在对甘肃省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的情况进行督查期间,与甘肃省委常委、副省长杨志明进行了交流并听取了甘肃省政府、兰州市、白银市、金昌市、武威市及张掖市、嘉峪关等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关于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进展情况的汇报,查阅了有关文件、隐患排查记录和整改资料,现场共检查了全省七市四县十二家行业企业,涵盖有煤矿、金属与非金属矿山、电力、石油、化工、冶金、有色、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民爆器材、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同时,督查组还考察了张掖市临泽县沙河镇安全生产监督站,观看了张掖市矿山救护队的实际演练。
督查组认为,甘肃在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经过全省各职能部门和行业的共同努力,至8月底,实现了全省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起数(3870起、同比减少1378起,下降26.23%)、死亡人数(1116人、同比减少235人,下降17.39%)、直接经济损失(同比减少1043万元,下降20.78%)三下降的好形势,是近五年来安全生产工作力度最大、效果最明显的一年。从另一个侧面也验证了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自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以来,从总体情况来看,督查组认为,甘肃有这样几个特点,一是高度重视,及时部署;二是职责明确,责任落实;三是重点突出,效果明显;四是打击非法,开展"两个"攻坚。
从督查检查的情况来看,督查组也发现了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和不足,督查组认为,开展的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还存在不平衡、一些司空见惯的隐患在排查过程中被遗漏,隐患(特别是重特大隐患)整改率不高,对于隐患排查的认识和标准掌握不清楚,农机和教育安全隐患排查行动有待进一步加强,隐患排查治理的基础性工作和长效机制的建立等方面还需要进一步提高。
根据督查情况,督查组对甘肃下一步安全工作提出了5点建议, 1、正确判断安全生产形势,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
2、要继续深化煤矿瓦斯治理和整顿关闭两个"攻坚战"工作; 3、把隐患排查工作纳入政府和企业日常管理工作中,建立安全生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
4、认真落实国办明电([2007]38号),巩固隐患排查的成果,确保实效; 5、要加强对中央企业和原中央企业下放到地方管理的安全监管。
督查组组长、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梁嘉琨充分肯定了甘肃省开展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同时,梁嘉琨还结合甘肃今后的安全生产实际工作提出了八点希望和要求。
甘肃省省长助理夏红民代表省政府表态,会后将向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在下一次的省政府常务会议上汇报,还将召开专题安全生产会议和安委会成员单位全体会议,通报督查组提出的意见和要求并提出进一步整改措施。坚决遏制各类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努力营造和谐安全的良好氛围,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
甘肃省政府副秘书长张翀、甘肃省安委会30个成员单位及新闻媒体的单位参加了督查组反馈意见。(武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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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梁嘉琨 |
甘肃省省长助理夏红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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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组督查酒泉钢铁(集团)公司动力厂制氧部 |
督查酒钢(集团)宏晟热电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