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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重庆市"10.1"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成立

调查工作全面展开


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

2006/10/30 11:03
稿件来源:
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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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年10月1日13时33分,重庆市公路运输集团利民出租汽车有限公司711路一辆大客车在重庆嘉陵江石门大桥发生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30人死亡、20人受伤。

    事故发生后,周永康、华建敏国务委员做出重要批示。安全监管总局梁嘉琨副局长和公安部、建设部、全国总工会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有关同志立即赶赴现场,指导事故救援工作。

    重庆市委、市政府组织市公安局成立专案组,通过现场勘查、走访调查和检测、化验等技术手段,以及对人、车、路和环境的分析,最终排除了构成刑事案件的可能性,基本查清了"10.1"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经国务院同意,10月25日下午,国务院重庆市"10.1"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在重庆市召开成立会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梁嘉琨任组长,副组长由重庆市副市长周慕冰以及安全监管总局、公安部、监察部、建设部、交通部、全国总工会的司局负责人担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派人参与了事故调查工作。目前,调查组听取了重庆市人民政府就事故处置、前期调查情况的汇报,对下一阶段的事故调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各项工作正逐步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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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秀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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