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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局等九部委联合下发通知 部署2006年全国治超工作


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

2006/04/18 17:04
稿件来源:
国家安监总局监督管理二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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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交通部、公安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宣部、质检总局、安全监管总局、工商总局、国务院法制办、国务院纠风办发出《关于印发2006年全国治超工作要点的通知》,部署2006年全国治超工作。

  工作要点指出,从2006年起,全国治超工作将由"巩固成果、依法严管、重点突破、有效推进"逐步转入"突出源头治理,强化执法力度,完善监控网络,建立长效机制"的新阶段。

  工作要点就2006年治超工作提出五条要求:一是各地要继续加强对治超工作的组织领导,各部门加强沟通,强化监督;二是坚持联合治超,禁止违法超限超载车辆行驶高速公路,全面推进对超载车辆驾驶人实施交通违法行为累计记分制度;三是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车辆生产、改装及牌证管理;四是加强源头监管,加强运输市场准入管理,健全货运经营企业和营运驾驶员的信誉档案管理;五是加快治超长效机制建设,从实际出发,开展收费公路计重收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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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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