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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会议,交通部副部长冯正霖参加会议,安全监管总局监管二司苏洁同志作为治超办公室成员参加了会议。
2005年,全国在干线公路共设置超限超载检测站2885个,累计投入执法人员1769.8万人次,累计检查载货车辆11939.7万辆,其中查处超限超载车辆约1119.8万辆,卸载305.8万辆,卸载重量累计1877.1万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共取缔2万多种非法车型,对247万辆"大吨小标"车进行了吨位更正,累计增加吨位477.3万吨。
全国工商部门共出动检查人员14万多人次,检查改装企业8.6万家,撤销非法改装企业728家,查处违法案件2000余起
目前,全国超限超载率全年基本保持在10%左右,其中北京、贵州等省市已经控制在6%以下。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明显好转,因车辆超限超载而造成的道路交通事故明显下降;市场秩序明显好转,85%以上的"大吨小标"车辆恢复核定吨位,95%以上的运输业户合法装载运输。
参加会议人员讨论了2006年全国治超工作转入"突出源头管理,强化执法力度,完善监控网络,建立长效机制"的新阶段。主要工作任务是:
一是继续加强对治超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监督,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
二是坚持依法治超、联合治超、全面实施超限超载车辆驾驶员违法违规扣分制度,禁止违法超限超载车辆行驶高速公路;
三是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车辆生产、改装和挂牌管理;
四是进一步加强源头管理,加强运输市场准入管理,健全货运经营企业和营运驾驶员的信誉档案管理;
五是加快治超长效机制建设,制定《公路保护条例》,加快治超监控网络建设,开展收费公路计重收费工作,降低运输成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