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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毅中督查湖南省郴州市煤矿整顿关闭工作


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

2005/11/12 14:41
稿件来源:
国家安监总局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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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毅中深入湖南省郴州市煤矿现场进行督查

    11月10日至11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李毅中率总局整顿关闭煤矿督查组对湖南省郴州市煤矿整治关闭工作进行了督查。

    11月11日,李毅中率队冒雨对郴州市宜昌县的荣福煤矿、平安煤矿、南二煤矿和新发煤矿进行了检查。在对各矿的检查中,李毅中重点检查了煤矿的股东名单、煤矿整顿工程情况、矿井通风能力、井下灾难以及煤矿盈利情况。他反复强调,停产整顿煤矿要有具体项目和方案;整顿期间要有具体整顿方案;验收要严格依照国家和省、市的有关标准;矿井开工应有具体的开工方案;要对员工进行安全培训,不要在恢复生产中再出现问题。

    在荣福煤矿,李毅中很快就发现了矿长黄永红的汇报存在许多不实之处:该矿设计生产能力6万吨,去年实际生产8万吨,但是黄矿长却一口咬定年产量8000吨;该矿井的瓦斯绝对涌出量的数据也说不准。如果这些能“紧张”来解释的话,那么,在汇报中他将该矿矿工总数从300人“减到”180人就说不通了。记者后从湖南安全生产信息网上煤矿矿长安全资格证培训合格人员名单中,查到了矿长黄永红的名字,连基本的煤矿生产常识都没弄懂的他,竟然也通过了安全培训。

    荣福煤矿正在停产整顿,该矿的整改项目实施方案仅只用“清修加固”四个字概括,李毅中问有无明细的方案时候,黄永红只有沉默。李毅中当即指出:“没有明确的整改方案就不能进行验收!即使通过了验收,这样的验收也是无效的!希望你们能够通过积极整改获得安全的生产。这样的不负责任的行为是在糊弄自己、糊弄矿工,是对矿工生命安全的蔑视!”   

在荣福煤矿,李毅中询问绞车司机开车程序

检查荣福煤矿整改方案

李毅中当即指出荣福矿的整改方案形同虚设

雨中检查南二煤矿

在新发煤矿调度室

在新发煤矿井口

    11月10日,国家安监总局局长李毅中在湖南省郴州市听取了该市关于安全生产和煤矿整顿关闭情况的汇报。湖南省副省长郑茂清一同听取了汇报,汇报会由郴州市市委书记李大伦主持。

     在会上记者了解到,郴州市现有合法煤矿546处,截止至10月底,已取得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矿170个,占全部煤矿31%。11月上旬,送湖南省审查许可证办证资料的有66个煤矿,尚在郴州市煤监分局审查办证资料的有42个。另据介绍,郴州市列入“四关闭”范围矿井57个,已全部按照国务院文件要求关闭到位。截止9月20日,全市所有停产整顿矿井的采矿许可证均被各县(市、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暂扣。

国家安监总局局长李毅中

     李毅中对郴州市的煤矿停产整顿工作予以肯定。他指出,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监管体系组织比较健全,强化执法;建立了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并把安全生产作为考核政绩的指标之一,对事故严格按“四不放过”查处;在煤矿停产整顿工作中严格按照国务院两个文件要求做了大量工作,工作比较到位。   

    今年1月到8月,湖南省共产煤730万吨,同比下降20%,9、10月份产量同比下降50%。据此,李毅中指出产量的下降正是煤矿停产整顿工作到位的反映。根据整顿的情况,9、10月应该是产量的低谷。目前要咬牙度过低谷期,逐渐恢复生产,获得有安全生产保障能力的煤炭产量。

    在谈到煤矿证照的发证工作时,李毅中要求要严把准入关。过期的采矿证要严格审核,对于资源枯竭、私挖乱采、越层越界、非法生产的矿井一定要坚决取缔。

    当汇报到郴州市在今年4月份以来共关闭小煤矿256处,同时建立常年巡查队伍、煤炭、公安等部门实行联合执法时,李毅中指出,对小煤矿的监管,是一个动态管理的过程。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煤矿,是吞噬生命、滋生事故的陷阱,一定要有一个关一个,严厉打击非法小煤矿。

    李毅中强调,要严格执行国务院第81次常务会议确定的瓦斯治理7项措施,措施的关键是以通风能力核定矿井的生产能力,即以风定产,他要求对矿井通风能力的核定不能走过场。

     总局督查组成员以及郴州市国资委、市发改委、市煤炭局、市安监局、市环保局、市工商局等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场

湖南省副省长郑茂清

郴州市市委书记李大伦

郴州市市长戴道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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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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