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兖矿集团杨村矿以胡锦涛总书记“3.27”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和集团公司“十荣十耻”安全工作荣辱观,用“十要十不要”安全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强化职工行为,促进了矿井安全生产工作的稳步推进。
为使“安全第一、生产第二、不安全坚决不生产”的方针落到实处,杨村矿全员逐级签订了安全责任书,进一步明确领导干部安全责任制、业务部门保安责任制和职工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下井,副区长跟班制度,不断强化不放心头面、不放心岗位、不放心人员的管理,同时围绕当前公司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提出“十要十不要”安全工作要求。“十要十不要”是:一要按章指挥,不要违章指挥;二要按章作业,不要违章作业;三要遵守劳动纪律,不要违反劳动纪律;四要规范运作,不要随心所欲;五要发挥主观能动性,不要强调客观性;六要高标准施工,不要低标准凑乎;七要依靠业务部门,不要依赖业务部门;八要全面发展,不要一俊遮百丑;九要安全第一,不要生产第一;十要以防为主,不要以治为主。
“十要十不要”安全工作要求实施以来,该矿各单位和广大职工纷纷以此作为工作中的座右铭,时刻想安全、议安全、为安全,严格按章指挥、遵章作业,有力推进了矿井安全生产工作。截止5月10日,该矿实现安全生产1818天。(孙志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