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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组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反馈督查意见


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

2008/08/28 09:06
稿件来源: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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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特点

  一是落实责任,精心组织。今年以来,兵团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与各师、安委会各成员单位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把安全生产控制指标逐级分解落实到各师和重点行业,纳入年度政绩业绩考核。各师和各有关部门将安全生产控制指标逐级落实到各企业、单位。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启动后,制定了行动方案,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机构,召开了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专题动员和部署,14个师、3个直属单位和15个部门都制定了具体行动方案。7月份召开兵团经济运行分析电视电话会议和兵团安委会全体委员会议,兵团司令员华士飞和副政委雪克来提?扎克尔分别就推进督查专项行动进行部署。兵团办公厅先后四次下发文件,就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和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提出具体要求,并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检查。

  二是突出重点,深入开展督查。兵团安全监管局、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农业局、工业局、交通局、建设局、公安局、旅游局、水利局、质监局等部门分别组织了各类综合督查组和专业督查组,深入重点师和单位,督查了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交通运输、水库、电力、纺织以及农牧团场等行业领域的80多家重点企业,并针对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领域进行了重点督导和跟踪督办,督查情况在全兵团进行了通报。7月下旬组织9个督查组到兵团9个师进行了“回头看”。兵团副政委雪克来提?扎克尔带队深入基层单位进行现场督查,推动了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

  三是不断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力度。成立了“隐患治理年”工作领导小组,下发了《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有关部门制定了隐患排查治理具体实施方案,加强督导。工作中突出四个重点:煤矿、金属和非金属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事故多发、易发的重点师和单位,安全管理基础薄弱的重点企业,可能造成重特大事故的重点隐患。按照“谁主管、谁控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落实治理责任。

  四是强化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的安全监管。安监部门加强了对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的监管,严把安全准入关;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积极开展了瓦斯防治、防“三超”、反“三违”、节后复产验收等方面的专项监察;兵团各级防火委员会对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三合一”场所、高层建筑、地下空间等单位和场所开展严查彻改火灾隐患专项行动;农机部门加强了对拖拉机、农用车辆的专项治理;建设部门切实加强了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监管;水利部门公示了兵团125座水库的责任人,建立健全了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制度。交通、旅游、质监等重点行业部门进一步加强了各自领域的安全监管工作。

  五是加强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1~7月共举办各类安全生产培训班18期,累计培训各类人员1114人,经考核发放了上岗证。开展了“送安全培训下基层”活动,对7个重点采煤师及建工师的职工进行了安全生产知识培训。

  今年1~7月,兵团各行业和领域共排查出一般隐患2.1万余项,已整改近2万项;排查出重大隐患592项,已整改392项。安全生产状况好转,生产安全事故明显下降,煤矿百万吨死亡率下降到1以下;各级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程度大大提高,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得到加强;企业负责人提高了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企业自查自改隐患的能力得到了提升。

  二、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是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进展还不平衡,重视程度不一致,个别单位对督查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态度不够积极,行动迟缓。

  二是个别单位在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中存在工作内容不明确、方案不具体、缺乏力度,或工作不够系统、没有连续性、效率不高等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是加强薄弱环节、薄弱单位的工作,切实解决专项行动态度不积极、进展不平衡、工作不到位的问题。

  二是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隐患治理年”的工作要求,巩固发展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成果。要立足于防大事故、治大隐患,建立健全政府和企业两个层面的重大隐患分级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加强监管。要针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组织开展“回头查,回头看”,对隐患排查不到位、整改措施不落实的单位和企业要进行“补课”;对督查行动中查出的尚未整改的重大隐患汇总列表,跟踪督办,限期完成整改;对存在重大隐患没有按期整改的企业,一律暂扣(或不换发)安全生产许可证。通过隐患排查治理,使兵团下半年安全生产工作有新的进展和突破。

  三是加强安全监管机构建设。适当增加编制,加强装备,保障经费;选拔专业人才充实到安全监管机构,强化岗位培训,提高安全监管工作水平,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提供组织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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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周秀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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