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从2006年开始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截至2008年5月底,全省有871家危险化学品企业通过了安全标准化考评验收。主要采取六项措施进行推进。
一是加强领导。省政府办公厅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管理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建设的意见》,积极引导各类企业按照标准化要求规范安全管理。济南市政府成立了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调度一次推进情况。二是制定计划,分步实施。制定了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建设规划:从2006年开始利用两年时间抓一批大中型重点企业,力争200家化肥、氯碱、炼油、剧毒化学品等生产企业及油库、剧毒化学品经营(带储存)企业实现达标;2007年以后推广到中小型企业,力争300家企业达标;到“十一五”末,全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基本实现安全标准化。三是培养典型,加强指导。在全省选择了20家不同规模、不同类型的化工企业,开展安全标准化“样板企业”创建活动,并召开现场会议全面总结和推广
“样板企业”经验。济南市安全监管局组织了行业标准化工作专家组,深入企业指导、解决实际问题。四是细化标准规定。制定印发了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增加了三级安全标准化企业考核档次,由各市安全监管局组织考评验收、负责评级管理。针对相关行业中90%以上为中小企业的实际,济南市聘请专家和优秀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在全省率先建立了危化品行业市级动态安全标准。五是严格考评,确保质量。将危险化学品登记注册办公室作为省级考评机构,承担全省二级安全标准化企业的考评任务。建立了专家库,从全省范围内择优确定了50多名专家作为安全标准化企业的考评人员。突出对现场安全管理状况的考评,增加对安全设施设备的抽查数量,引导企业正确理解和运用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六是强化考核,实行鼓励政策。济南市把标准化工作开展情况作为对各级政府、部门和重点企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先后有3个县(市、区)和7个行业管理部门因未完成任务而被取消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称号。对达到安全标准化要求、保持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给予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时不再进行安全评价、直接办理延期手续等鼓励政策。同时将标准化纳入“三同时”制度范畴,已有34家新建和改扩建项目因不能达到标准化要求,未能通过项目设立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