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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内督查发现基层政府及企业层面存在诸多问题

山西省政府安委办专题通报部署落实整改


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

2008/07/03 15:43
稿件来源: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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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省12个省级督查组第一阶段共检查非煤矿山以及相关行业企业200余家,发现隐患1000余项、管理问题100余条。

  主要问题有:

  一、工作不平衡,落实不到位。一是一些市、县领导工作乏力,特别是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力度不够。如忻州市、临汾市和吕梁市在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期间,先后发生了铁矿冒顶、采空区塌陷等事故。二是多数市、县对非煤矿山开采企业重视程度不够,尤其是对小型采石厂和砖瓦厂监管工作滞后,对存在的隐患不能及时组织排查和治理。三是市、县、乡三级政府隐患排查工作呈现出层层衰减态势。一些工作停留在转发文件或召开会议上,相关部门没有能够深入企业进行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部分企业对当前开展的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未闻未动。

  二、报喜不报忧、护短不亮丑。部分市、县对有关部门和所属企业存在的问题不敢揭短亮丑,汇报千篇一律,讲成绩的多,讲问题的少,查不足的少。给督查组推荐的被检查企业基本都是基础设施及安全管理相对较好的企业,对督查组点名要去的小企业经常以各种理由推托。

  三、业务不熟练、监管有死角。部分地方监管人员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程规范不熟、业务素质不高,对企业生产中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不了、查处不到,无法正确指导企业开展隐患治理。一些监管人员责任意识不强,存在着不敢管、不愿管的现象,尽量引导督查组检查没关系、人不熟的矿山企业,一些有“关系”、有“后门”的企业,往往能逃避监督检查,甚至违法违规组织生产。

  四、打击力度不够、肆意非法生产。国土资源部门对非煤矿山企业共发证4257个,但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列入安全设施“三同时”的矿山企业只有2420余个,有1836个企业未依法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当一部分非煤矿山企业长期非法生产,部分县政府领导和有关部门不仅不予严厉打击,而且任其所为,甚至为其非法生产大开“绿灯”。如阳高县、天镇县无证非法采沙选矿点随处可见,大多数采沙厂(点)没有采矿证、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存在较多安全隐患。偏关县七个铁矿于2005年领取了采矿许可证,却迟迟不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和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诸多硐口长期非法生产,并酿成富民铁矿“5.16”冒顶事故,教训极为深刻。

  五、企业安全管理存在诸多共性问题。一是安全意识差。一部分懂业务的主要负责人并非法定代表人或出资人,说了不算,对安全生产的组织管理难以到位。法定代表人对安全技术不懂也不会,重产出轻投入,安全投入不足。有的矿山层层转包,以包代管。二是资料不健全。部分企业没有相关证照、矿山的设计图纸、安全生产责任制或各项制度等。一些私营小企业不按设计要求进行开采。三是技术力量弱。尾矿库企业几乎没有专业的安全技术人员。缺少安全管理人员和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的人员,一些特殊岗位常有无证人员上岗作业。四是设施不完善。地下矿山的通风系统安全管理混乱,露天矿山未按设计要求自上而下分台阶开采。一些尾矿库未按设计要求建库,特别是防排洪、排渗设施等隐蔽性工程建设不规范。五是非法违规作业多。有的企业相关证件标明开采范围为露天开采,实为井下开采,独头掘进。六是应急管理差。大多数企业未制定危险源辨识方案,未建立危险源档案。多数企业应急救援预案可操作性差,未进行过演练。

  此外,督查组还发现太原、晋城、运城、临汾、吕梁、大同、 朔州、阳泉、长治、晋中、忻州等市仍有一些具有较大安全隐患且未整改到位的企业。

  山西省安全监管局已对存在问题的企业及安全隐患进行了登记备案,山西省安委办针对督查发现的问题,专门下发了文件予以通报,对整改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各级政府要强化落实监管责任,使监管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要经常深入企业检查指导,对非法违法生产现象重拳出击、联合执法、一抓到底、抓出成效。

  二、企业要真正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整改。对督查组查出的问题,做到件件有落实。对文件中记录的企业要从即日起停产整顿,对存在安全隐患而未记录的企业要限期整改,尽快下达执法文书。对无证非法开采的企业要立即按标准关实关死。市、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要举一反三,逐矿逐企排查。

  三、督查工作要敢于较真,严查重处,决不手软。对未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要及时提请当地政府予以关闭。对生产运营中的危、险尾矿库,要坚决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并责令限期停产整顿;对整改不合格的企业建议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

  四、加大监管工作力度,采取强硬措施,促进企业隐患整改。一是突出重点区域和矿种抓整治。继续抓好18个重点区域和13个资源整合重点矿区以及尾矿库、地下矿山、露天矿山等重点矿种的专项整治,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或存在的普遍问题要对政府监管部门和企业予以严厉批评,并报上级主管部门予以通报批评和处理。从6月10日至8月31日在全省开展以机械通风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治理行动,解决地下矿山机械通风系统不完善、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深入开展尾矿库专项整治行动,对限期完不成隐患治理的,彻底关闭取缔。加大对露天矿山中深孔爆破技术的推广和规范开采的监管力度,对“一面坡”开采或掏采形成的“伞岩”状况的企业,坚决责令停产整顿。二是结合安全生产许可换证工作抓整治。对新建矿山严格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对申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提高准入门槛;对延期换证企业通过第二轮发证,淘汰一批。三是结合资源整合工作抓整治,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及时提请地方政府列入关闭或纳入整合范围,并加大对已确定为资源整合矿山和基建矿山的监管力度。四是结合安全生产条件核准工作抓整治。督促地方政府及企业尽快完善冶金、有色、建材行业核准资料,通过核准促进企业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对不符合要求的小高炉,及时提请当地政府予以淘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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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秀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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