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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全面推进基层安全发展


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

2008/07/02 08:03
稿件来源: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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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省围绕构建“和谐中原”、建设“平安河南”和新农村建设大局,构建协调互动的城乡安全发展新格局,强化了安全生产基层基础。

  一、基层安全发展逐步法制化。出台了《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对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居委会安全管理职责,以及城乡安全特别是学校安全、集会安全、旅游安全、企业周边安全等作出明确规定。2005年省政府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将城乡公共安全作为重要内容。2006年省委明确了工矿商贸、农村和城市社区“三位一体”安全生产新格局,并出台了相关文件。

  二、城乡安全监管实现网络化。从2002年开始建立覆盖省、市、县、乡、村、企业的六级安全管理网络。2004年,将六级网络建设纳入政府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实行“一票否决”,督促全省1254个乡镇、298个街道办事处设立安管办,28000多个行政村和1700个社区明确了专兼职安管员。2005年,督促县(区)为乡镇和村级安管员每月落实津贴补助,优先推荐提拔安监干部,稳定了基层队伍;同时对全省乡、村两级安管员实行轮训,全部实现了持证上岗。2006年,借助“平安建设”平台,实行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社会治安“三位联动”,明确村组治安员、巡防员安全职责,把安全生产的哨所建到了广大企业、车间班组,将安全生产的根基扎到了乡村社区、家庭楼院。

  三、先试点,再推广。2005年,在郑州市管城区、漯河市源汇区和济源市等3个地方进行基层安全发展新格局工作试点。2006年,在全省推广试点经验,每个市抓一个试点县、每个县抓一个试点乡、每个乡抓一个试点村,并派出督查组分赴各地协调解决问题。总结好的经验、做法,为全面推进奠定基础。

  四、提出三个阶段的目标、标准。到2007年底,15%的村和社区达到安全标准;到2010年,60%以上的村和社区达到安全标准;到2020年全部村镇和社区基本达到安全标准。农村和城市社区的安全标准为“十有”、“八突出”:即有机构、有人员、有场地、有装备、有投入、有责任、有制度、有平台、有检查、有档案,突出抓好规划审批、集贸市场、房屋建筑、用电用气、车辆船舶、学校饭店、隐患查改、防范应急等八个方面的生产、生活安全和公共安全。

  五、加强领导,加快进度。省委、省政府将农村和城市社区安全工作作为政府目标考核和“平安建设”考核的一项重点工作,省、市、县、乡镇(街道)主要领导亲自过问部署,分管领导直接参与,把责任目标细化分解到乡村、明确到社区。省政府安委会每季度跟踪调度工作进展情况,切实做到了组织领导到位、动员督促到位、检查指导到位、工作进展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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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周秀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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