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推进资源整合。县安全监管局对具有重大安全生产隐患、需要搬迁的以及产品单一的3类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进行资源整合。6月底前,将现有的32家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减少至22家。二是采取经济措施加快产业发展。实行优惠的财税政策,对年度整改投资达100万元以上,年产值达到2000万元以上,年纳税额达50万元以上的企业,将其前三年所缴纳所得税全额返还。鼓励企业进行技术创新,对优质产品进行奖励,对在危险区域实行全程电脑监控的企业以及全部实现机械化的企业,给予相应投资额10%的补贴,调动了企业参与机械化建设的积极性。加大对烟花爆竹企业投融资的支持,利用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平台加大投放力度,进行融资贷款。对烟花爆竹招商引资采取优惠政策。三
是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县政府成立由副县长任组长的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领导组,明确工作程序、各相关部门职责、奖惩内容。对县、乡(镇、办事处)危化品管理大队和重点乡(镇、办事处)派出所在经济、职务晋升、行政处分和刑事责任追究4方面做出详细规定,辖区一年内无烟花爆竹事故的派出所所长符合提拔条件的,股级提拔为副科级,副科级提拔为正科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