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安全监管局督查组深入全省14个市,抽查企业和场所64家,暂扣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6个,责令15家企业停产整顿,对6家企业予以关闭;对查出的隐患分别采取了当场责令整改、下达整改指令书、挂牌督办等措施。辽宁煤矿安监局、省煤管局组成7个督查组,检查了126处矿井,查处各类隐患、问题600项,其中立即停止作业或停止使用37项,下达执法文书184份,并向当地政府、煤矿监管部门或矿井隶属集团公司通报了督查情况,提出了整改意见。省建设厅7个督查组各负责督查两个地区,共检查施工现场(单位)126个,查处隐患644项,停工86项,暂扣2家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对城市燃气、供水、公交、市政设施、风景名胜区及公园等103家企事业单位和部位进行了检查,查处隐患122项。省交通厅组织各市公路管理部门对大型桥梁、险桥维修改造工程以及收费站、超限检查站、拌合站等进行了拉网式排查。运输管理局组成4个督查组深入道路运输生产一线进行专项督查,抽查客运站44个、危货运输企业21家;检查客运车辆153台、危险品运输车辆64台,处理存在事故隐患和问题营运车辆21台。公路管理局督查组行程10000余公里,抽查国道、省道干线公路85条(段)、县级公路59条(段),检查了三类以上桥梁55座以及隧道和高危边坡。对发现的4处险桥安全隐患,全部采取了封闭交通、设置警告标志的措施,立即进行整改。省质监系统共出动8200余人次,检查了13200余家特种设备使用单位、15000余台特种设备,发现隐患1340项,下发安全监察指令书693份,当场查封1家气体充装单位。省国防科工办4个督查组对40家军工、民爆企业进行了督查,要求相关单位加强岗哨,降低爆破物品库存量,派员24小时死盯死守。省海洋与渔业厅组成6个督查组,对沿海6城市海洋渔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督查。辽宁渔港监督局对海上生产作业渔船开展了海上执法检查,共出海10个航次,检查渔船300余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