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15日,第七督查组对黄石市危险化学品、应急管理等工作进行了督查。
督查组一行认真听取了黄石市、阳新县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汇报,查阅了相关资料,对湖北新冶钢股份有限公司、黄石工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冶有色金属公司、中石化黄石分公司、武钢大冶铁矿、湖北富驰化工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阳新县晨天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等7家企业进行了实地检查。
通过为期6天的严格督查,督查组向黄石市政府反馈了督查意见,对该市安全生产工作成绩给予充分肯定。
督查组认为有以下五个方面好的特点:一是各级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市政府2005-2007年连续3年被省政府表彰为“全省安全生产年度目标考核优秀单位”,三年来,未发生重特大事故,较大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在隐患排查治理及百日督查工作中,委书记王振有等四大家领导亲自带队检查,王建鸣市长亲自部署,柯俊副市长具体安排,成立了领导小组,制订了工作方案,层层落实了责任制。二是突出抓好重点行业领域的专项整治。煤矿由747家减至到目前的37家,非煤矿山企业由1101家压减为至目前的393家;危化品、烟花爆竹连续4年未发生死亡事故,道路交通、水上交通、消防等各类专项整治取得了明显成效。三是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工作思路和重点比较明确,坚持三个落实(发动落实、“主体”责任、督办检查落实),突出“三个重点”
(高危行业、事故多发区域、人员密集场所),
搞好“三个结合”(与专项整治、建立长效机制及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紧密结合),确保隐患排查治理扎实有效。四是安全监管工作不断加强。逐步建立了市、县、乡的三级监管体系。“安全事故一票否决”等8项工作制度,在实际工作中发挥了较大作用。四是建立健全了事故应急预案体系。成立了应急管理办公室、重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和安全生产专家组。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督查组指出了该市存在的部分单位和企业隐患排查不够深入、隐患排查治理上还有差距,在治理“三非”上还需继续加强、企业应急救援预案不够完善等问题
督查组还结合督查的情况提出了以下建议:要求该市继续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加大高危行业和重点领域的安全整治力度,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切实抓好安全教育培训,加强应急救援机制建设,提高防范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能力。
黄石市政府对督查组表示感谢,并就认真贯彻督查组的指示精神作出了具体安排,表示要以这次督查为契机,继续全面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和百日督查工作,进一步强化监管、细化措施、认真解决存在的问题,为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