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10日,第八督查组听取了安徽省广德县、郎溪县政府安全生产和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汇报,检查了南新、红旗、振兴等8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宏盛等3家经营企业。督查组对两县政府的工作和企业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建议和要求。
广德、郎溪两县近年来安全生产形势比较稳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稳定下降,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安监工作中都有一些好的做法。广德县制定了比较优惠的高危行业企业自愿退出导向政策,对自愿退出高危行业转产的企业给予工业用地、税收、行政事业收费、融资等方面的优惠,推动了煤矿、小化工、烟花爆竹企业的整顿提升工作并取得良好的效果。郎溪县将驻厂安全员工资转移到县安监局统一发放,割断了安全员与企业的利益联系,推动了安全员开展监管工作;全县各乡镇安全监管基础工作扎实,对企业下达的整改意见都进行了复查,出具复查意见书,监管工作有始有终。
检查中反应出的突出问题:一是对百日督查行动的理解存在偏差,把百日督查理解为隐患治理年的阶段性工作,在工作部署上仅限于隐患排查治理,忽视了按照国办发明电〔2008〕22号文件要求政府各职能部门和乡镇政府的督查;二是广德县已换证烟花爆竹企业整改工程未全部完成,给以后监管工作增加了难度;三是郎溪县百日督查工作部署缓慢,5月26日才下发工作方案。
督查组对两县政府工作中提出要求:一是进一步深入学习国办发明电〔2008〕22号、23号文件精神,深刻理解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重大意义,结合实际对百日督查行动进行进一步安排,把百日督查行动真正开展起来、深入下去。以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为契机,集中解决一些日常工作难以解决的困难,化解平时难以化解的矛盾,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上一个大的台阶。二是严把换证验收关,落实各级安监机构的责任,抓住换证机会切实提高企业安全生产基础水平。
两县企业中存在的主要问题:部分企业工房简陋、未设置排水沟和沉淀池、围墙不全;工厂改造设计的工房不能满足安全距离要求;大量使用易产生静电的塑料工具等。对检查出的问题,督查组已要求安监部门督促企业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