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煤矿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第三督查组来到四川成都市,开始了第二阶段的督查活动。上午,督查组来到四川省煤炭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开展督查。在听取了该公司关于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汇报后,督查组指出,川煤集团的瓦斯抽采利用工作有方案、有制度、有措施、有亮点,对全国国有重点煤矿瓦斯抽采利用有很好的借鉴价值,值得认真总结推广。
2006年,川煤集团就研究下发了《关于瓦斯治理与抽采基础工作安排意见》,要求下属各煤矿企业加强矿井瓦斯抽采工作,达到《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AQ1026—2006)标准及《煤矿瓦斯抽放规范》(AQ1027—2006)要求,确保矿井灾害治理目标的实现。2008年,又研究下发了《瓦斯抽采与利用方案》,要求下属各煤矿企业制定通风、瓦斯管理的基本标准,完善瓦斯抽采、利用规划及方案,有效治理瓦斯、管理瓦斯、防止发生通风瓦斯事故。
各煤矿企业按照集团公司的要求,采取多种方式,加大瓦斯的抽采工作力度。按规定应预抽放瓦斯的采煤工作面开采前,采取对煤层进行顺层抽、底板穿层抽,工作面开采时采取采空区埋管抽、顶板裂隙抽等方式进行预抽瓦斯。由于坚持了先抽后采,先抽后掘,现有瓦斯抽采能力与矿井生产能力基本匹配,矿井实现了“抽、掘、采”关系的平衡,大幅度减少了瓦斯超限的次数。
目前,川煤集团共有18对煤与瓦斯突出、高瓦斯矿井,其中,7对煤与瓦斯突出矿井,11对高瓦斯矿井。已经有12对矿井建立了永久瓦斯抽放系统(7对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全部建立),
3对矿井建立了移动瓦斯抽放系统。
2008年,集团公司计划瓦斯抽放纯量6625万立方米,利用瓦斯抽放纯量5011万立方米,施工钻孔91.5万米,抽采率达30%以上。1-5月,全集团瓦斯抽采纯量已达到2833.1万立方米,利用瓦斯纯量1480.05万立方米,发电量1522.48万度,瓦斯利用率达52.24%。
6月4日,督查组在四川省宜宾市开展督查。在听取了该市关于煤矿安全生产特别是隐患治理工作情况的汇报后,督查组对该市强制为煤矿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和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做法给予了肯定。
该市政府要求,所有煤矿企业必须为全体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必须为井下作业职工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总金额必须达到20至30 万元/人;按矿井生产能力
15万元/万吨的标准,向区县政府指定的部门交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分煤矿专户储存。目前,全市所有煤矿企业均交纳了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全体职工的工伤保险、全体井下职工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入保率均达到了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