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煤矿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第三督查组在四川广安华蓥市进行督查。
督查组听取了华蓥市人民政府关于煤矿安全生产和汶川“5.12”地震灾后煤矿安全防范工作情况的汇报,就有关问题进行了询问,并详细查阅了各类资料。督查组对华蓥市建立乡镇驻矿人员、煤管部门联矿人员、煤矿管理人员及矿工等管理考核制度(以下简称“管理考核制度”)给予了高度评价。要求华蓥市在实施过程中认真总结并加以完善,充分发挥考核奖惩的经济杠杆作用,推动和改进全市煤矿安全工作,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好转。
管理考核制度的主要内容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乡镇驻矿人员管理考核办法。对驻矿人员规定了9个方面的安全职责,实行轮岗交流制度,每年调整一次,由市煤管部门组织集中培训,考核合格后颁发驻矿资格证书;实行驻矿工作日记制度,按百分制进行量化考核并建档,考核结果作为煤矿驻矿人员评先评优、年度考核等次前置条件,全年考核得分低于70分的,年终考核不能评先评优;低于60分的年终考核等次确定为不称职。
二是煤管部门联矿人员管理考核办法。对煤管部门联矿人员规定了5个方面的安全职责,如动态掌握所联系煤矿安全生产状况,督促煤矿新增采面、掘进头按要求上报审批,及时责令存在重大隐患联系煤矿停止一切井下作业等。将联矿人员联矿工作成效与其年度考核、评优、评先直接挂钩。同时,对因工作不落实,履职不到位而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的,将严格从重追究其事故责任。
三是煤矿业主管理考核办法。规定了煤矿业主是煤矿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是煤矿安全生产的保证人,对煤矿安全生产全面负责的9项职责。对煤矿业主履行安全管理职责情况及效果按百分制进行量化考核并建档,考核结果作为煤矿业主办矿的前置条件。全年考核得分在90—100分为优秀;70—89分为称职,不奖不惩;60—69分为基本称职,给予黄牌警告,责令限期整改,罚款10000元;60分以下为不合格,罚款20000元,责令煤矿停业整顿,逾期未整改完毕的,按程序予以关闭。
四是煤矿矿长管理考核办法。规定了矿长13个方面的安全职责。对矿长实行从业资格管理制度,由市煤管部门组织专家组进行严格的任职资格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任职资格条件、履职简历、工作业绩等,考核合格后方可试用,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市煤管局考核合格后,与煤矿签定正式聘用合同。聘用期间对矿长履行安全管理职责情况及效果按百分制进行量化考核并建档,考核结果作为煤矿矿长任职前置条件。全年累计考核得分低于60分的,或所在煤矿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的,责成煤矿业主立即解除矿长聘用合同,该矿长进入全市煤矿从业人员黑名单,同时抄报四川省、广安市煤监部门,建议吊销《矿长资格证》和《矿长安全工作资格证》。
同时,参照煤矿矿长管理考核办法,分别制定了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安全生产副矿长、特殊工种人员、煤矿工人的详细管理考核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