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煤矿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第三督查组在大竹县向达州市政府书面反馈意见。
5月3日至5月17日,历时14天,煤矿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第三督查组对达州市进行了专项督查。督查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督查抽查、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各级政府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事故责任追究等情况进行了督查;对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安全基础管理、安全准入条件、通风瓦斯管理、防治水管理、劳动定员管理等15个方面情况进行了重点督查。督查组分别督查了达县、宣汉、大竹三个产煤县、达竹煤电集团公司以及22个产煤乡镇,召开了有产煤乡镇长、煤矿企业业主参加的座谈会,并深入现场检查了达竹煤电集团金刚和斌郎煤矿、达县建设煤矿、宣汉丁木沟煤矿、大竹红旗煤矿、芭蕉湾煤矿等25个煤矿。共检查出隐患及问题152条,督查组委托驻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依法下达执法文书32份,其中:责令停产整改3处,限期整改3处,全矿停止作业3处,部分停止采掘作业7处。督查组在汶川“5.12”大地震后及时调整了督查工作重点,对煤矿停止作业,撤出井下作业人员,启动抗震救灾应急预案,加强和落实震后复产的安全措施进行了重点督查。
督查组认为,达州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结合达州煤矿安全工作实际,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促进了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2007年全市共发生各类煤矿安全生产事故42起,死亡56人,与上年同比,减少事故15起,少死亡17人,分别下降26.32
%、23.29%,占省政府下达死亡控制指标的90.32%。
一是领导重视,强化监管,各项方针政策得到落实;二是突出重点,标本兼治,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三是落实攻坚,深化整治,强力推动安全基础管理;四是健全体系,完善预案,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五是正视问题,多措并举,立即制定落实整改方案。六是“5.12”大地震发生后、市委、市政府反应迅速、处置果断,立即安排有关部门迅速通知辖区内各类煤矿停产撤人,全市煤矿没有发生人员伤亡和人员被困事故。
督查组指出,达州市煤矿安全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大成效,但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比如,煤矿安全监管工作需进一步加强,个别地方、单位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煤矿资源整合工作进展缓慢等。
督查组建议,一是要对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要再认识、再重视、再落实;二是进一步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重点抓好企业层面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落实,严防隐患排查走过场、流于形式;三是加强基层安全监管,强化安全培训;四是提高煤矿装备水平,强化基础和技术管理,提升安全保障能力;五是重点抓好震后矿井复产验收工作,严格验收工作程序和验收质量,做到隐患不排除不生产,不安全不生产;六是积极与省政府有关部门沟通、协调,争取支持力度,加快资源整合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