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金属非金属矿山第八督查组分两组到宜春市袁州区和万载县督查,在听取政府安全生产情况汇报后,检查了宜春市长林花炮厂、宜春市袁州区寨下梅岭花炮厂、宜春市中兴花炮厂、万载县统一花炮制造有限公司、万载县九鑫花炮厂、万载县康吉花炮厂、万载县供销花炮材料有限公司等6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和1家烟火材料销售公司,当场责令宜春市长林花炮厂、宜春市袁州区寨下梅岭花炮厂停产,要求当地安监部门暂扣万载县康吉花炮厂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有关企业尽快整改,并要求当地安监局跟踪督办。
在宜春市长林花炮厂发现,该厂制筒工房密集,内部距离严重不足,工厂设计不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电线布置极其混乱,电闸裸露,部分带药危险工房未设消防水池,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督查组当场责令其停产整顿,限期整改,要求当地安监机构跟踪督办。
在宜春市袁州区寨下梅岭花炮厂发现,该厂现场管理非常混乱,“三超一改”现象严重,工厂设计不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存在成品库与围墙连建等重大隐患,督查组当场责令其停产,并要求市、区安监局进行重新评估,制定处置方案,再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整改或关闭。
在万载县康吉花炮厂检查时发现,5月9日万载县安监局已向其下达整改指令书,要求停产整改,但该厂没有执行停产指令,仍然在组织生产,并存在成品仓库严重超量等问题。督查组当场要求当地安监部门按照法定程序暂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在其他企业的检查中,主要发现了下列问题:一是“三超一改”现象比较突出,引线库、成品库等都存在不同程度的超量;二是工厂生产基础差,安全生产基础薄弱,管理水平低,工厂设计先天不足、危险工序操作人员无证上岗、卫生条件差等现象在大部分企业不同程度地存在。对这些问题,督查组当场提出了整改要求,并要求当地安监部门跟踪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