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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第三督查组高度肯定宣汉县煤矿专家"会诊"制度


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

2008/05/12 10:47
稿件来源:
煤矿第三督查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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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11日上午,煤矿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第三督查组在四川省达州市宣汉县进行督查。

  督查组听取了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煤矿安全生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汇报,就有关问题进行了询问,并详细查阅了各类资料。督查组对宣汉县煤矿安全工作特别是推行煤矿企业专家"会诊"制度给予了充分的肯定,认为专家"会诊"制度充分发挥了煤矿技术专家的资源优势,帮助煤矿企业排查、整改隐患。可以说,由于专家的参与,使煤矿问题找得准,隐患查得实、改得快。这些做法值得认真总结推广:

  一是积极推行煤矿企业"专家会诊"。4月中旬,宣汉县政府从广安市和达煤集团公司邀请了18名煤矿专家,同时抽调县煤监办、乡镇煤监站、驻矿安监员等工作人员,组建了6个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诊断小组,分别对全县煤矿软件资料(包括法律手续、矿图、作业规程、操作规程、技术措施、生产报表、各种台帐和记录、管理制度等)、管理系统(包括矿长、技术负责人、业务科室、技术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配置等)、地面建设(包括澡堂、食堂、宿舍、办公室等)、矿井生产系统(包括采煤、掘进、机电、提升运输、一通三防、供电、排水、监测监控、技改工程等)进行了历时6天的全面现场排查"会诊"。

  二是严格实行重大隐患治理专家指导制度。凡经各级检查,煤矿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均由县煤监办组织专家组(专家费用由煤矿承担)到矿进行全面检查"会诊",帮助煤矿制定整治方案,指导煤矿落实安全技术措施,限期消除重大隐患。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消除重大安全隐患或验收不合格的,依法予以关闭。

  三是严格实行矿井安全改造承诺制度。凡被责令停产整顿矿井、停产整改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矿井必须向县整治办承诺隐患整治和安全改造期限,并交纳押金。在限期内完不成整治和改造任务的,将依法重处重罚。

  据统计,该县自推行"专家会诊"制度以来,共计"会诊" 煤矿34个(另有4个煤矿因道路中断和停止作业而无法排查),排查隐患725条,制定整治方案34份,落实整治资金3788.5万元,其余隐患也正在按编制的方案实施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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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殷晓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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