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日上午,受组长、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局长赵铁锤的委托,煤矿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第三督查组在旺苍县向广元市政府反馈督查意见。
4月25日至5月3日,煤矿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第三督查组对四川省广元市进行了专项督查。督查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督查抽查、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市、县(区)、乡镇等各级政府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事故责任追究等情况进行了督查;对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安全基础管理、安全准入条件、通风瓦斯管理、防治水管理、劳动定员管理等15个方面情况进行了重点督查。督查组分别督查了1市2区县(利州区、旺苍县)、2个国有重点企业(广旺集团公司、旺苍县白水兴旺煤业公司)以及7个产煤乡镇(街办);分别召开了由广旺集团公司中层干部、矿长,广旺集团个煤矿基层干部、班组长,旺苍县各产煤乡镇长、煤矿业主参加的3个座谈会,并深入矿山检查了利州区南桥煤矿、旺苍县葡萄石煤业公司等13个煤矿(4个国有煤矿、9个小煤矿)。共检查出隐患及问题89条,督查组委托驻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依法下达了执法文书26份,责令停产整顿1处,停止作业5处,向利州区人民政府发出加强和改善煤矿安全管理建议书1份。
督查组认为,广元市委、市政府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高度,从维护社会稳定大局和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负责的高度,从创建和谐社会的高度,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坚持把安全生产作为建设和谐广元的重要内容,结合广元煤矿安全工作实际,对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问题,采取了一系列重要措施,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一是领导重视,方针政策全面落实;二是落实责任,"一岗双责"全面深入;三是突出重点,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四是落实攻坚,强力推行基础管理;五是正视问题,立即整改督查隐患。通过努力,实现了连续5年没有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连续2年没有发生瓦斯死亡事故;全市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连续4年下降。2007年与上年同比,少发生煤矿事故7起,少死亡7人,分别下降25.93%、25%,比省政府下达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少死亡11人,煤矿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
督查组指出,广元市煤矿安全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大成效,但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比如,相关政策措施在个别基层单位落实不到位;一些煤矿安全基础管理薄弱,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安全监管工作需进一步加强;煤矿资源整合工作进展缓慢等。
督查组建议,一是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大工作力度;二是要结合本市实际,继续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三是要加强基层安全监管,落实监管责任;四是要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教育;五是要积极协调,加快资源整合进度;六是要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强化安全生产基础;七是要依靠科技进步,强化安全基础,进一步促进广元市安全生产特别是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广元市政府副市长张康明代表市委、市政府首先感谢督查组提出了很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并表示:一是近期召开市政府安委会扩大会议,通报督查组提出的意见和要求,深入分析1至4月份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研究提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特别是煤矿安全工作的措施;二是责成有关部门和企业,立即行动,逐项研究落实整改措施,切实把督查组提出的要求落到实处;三是以督查组这次督察为契机,继续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
督查组全体成员,广元市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利州区、旺苍县政府有关部门及产煤乡镇的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