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煤矿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第三督查组现场向地方政府发出第一张监察意见书,建议对四川广元市利州区五佛岩煤矿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失察的相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对于这监察意见书,利州区人民政府迅速作出反应,立即决定从严从快处理原五佛岩煤矿违章作业事件。
4月29日,该区政府区长张家献主持召开会议,专题研究督查组作出的监察意见书,深入研究进一步加强煤炭行业安全监管的有关问题。区委常委、副区长唐文辉和区政府办、监察局、安监局、煤管局、国土资源分局、公安分局等有关部门及各涉煤乡镇(街道)的主要领导参加了会议。会议作出三项决定:
一是从严从快处理原五佛岩煤矿违章作业事件。由区委常委、副区长唐文辉牵头,区纪委、检察院、监察局、煤管局、安监局、国土资源分局、公安分局等部门抽调专人组成联合调查组,对原五佛岩煤矿违章作业事件进行全面调查,在7天之内拿出调查结果。对此次事件中涉及的失职渎职责任人从严追究责任,对涉及的违规煤矿从重、从快、依法处理和处罚。
二是立即全面开展煤炭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自4月30日起,从区煤炭工业管理、安全监管、国土资源、公安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四个煤矿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组及一个督查组,开展为期三个月的煤炭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治理行动。认真落实煤矿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督查组提出的各项要求,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责令企业限期整改,经限期整改仍不能达到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要按规定坚决予以关闭。检查组重点排查以下十个方面的情况:1.是否存在超层越界和非法生产的现象;2.已关闭的矿井是否完全彻底关闭到位,是否有死灰复燃情况;3.区内的探矿点是否具有合法手续,是否符合安全探矿的条件;4.安全基础管理情况,其中重点是矿井在通风、瓦斯、透水、采掘头面管理、顶板管理、机电管理、运输、爆炸物品管理、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等方面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5.停产整顿矿井是否按要求停产到位,安全监管责任是否落实;6.煤矿开采引发的地质灾害、沉陷区治理等方面治理情况;7.各相关部门、驻矿安监员、乡镇(街道)领导是否履职到位;8.对煤矿业主、驻矿安监员、矿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情况;9.乡镇(街道)、相关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制的落实情况以及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10.安全准入制度执行情况,"三建"项目是否经过行政审批,资源整合矿井开展井下实测的安全监管情况等。
检查情况及隐患治理情况实行一日一报,一周一小结,一月一通报。
三是进一步落实煤矿安全生产监管的责任。全面落实区级有关部门、各产煤乡镇(街道)安全监管的主体责任,督促各煤炭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加强对驻矿安监员的规范管理。"五一"节过后,区安委会要立即组织开展一次全区性的安全生产警示教育,不折不扣、毫不动摇地落实和执行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各项规定和措施,毫不动摇地把煤矿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督查组提出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确保不发生一般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