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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第三督查组现场停止两家煤矿井下作业


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

2008/04/30 10:16
稿件来源:
煤矿第三督查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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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28日,煤矿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第三督查组在对利州区的新星、大王沟等煤矿进行检查时,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很多,矿井违章生产、冒险作业的问题堪忧。督查组现场责令大王沟煤矿、新星煤矿立即停止井下采掘作业。

  位于荣山镇的新星煤矿设计生产能力为10Kt/a,系低瓦斯矿井,平硐开拓,一进一回,抽出式通风。经查存在以下6条重大隐患:一是矿井特种作业人员配备不足,无电气设备防爆检查工,通防工和井下电钳工分别配备1名,主扇司机和安全监测工分别配备2名。二是矿井监测监控系统传感器种类配备不齐,井下主要机电硐室内未设置温度传感器;传感器数量配备不足,5222采煤工作面回风流未安设瓦斯传感器,+535m水平运输大巷两道调节风门未安设开关传感器。三是矿井技术负责人未取得安全工作资格证。四是矿井主要提升机为单回路供电。五是矿井地面矸石山提升斜坡无"行车不行人"警示标志。六是矿井未配备探放水设备。

  位于河西办事处的大王沟煤矿核定生产能力为3万吨/年,低瓦斯矿井,平硐开拓,抽出式通风方式。查处的问题尤为严重:一是矿井监测监控系统瓦斯传感器数量配备不足,白花煤层平巷掘进工作面回风中未悬挂瓦斯传感器;监测监控系统出现运行故障未注明原因。二是矿井生产副矿长未取得安全资格证。三是井口值班室3台光学瓦检器内药品失效。四是矿井特种作业人员数量配备不足,主扇司机和安全监测工分别配备2名。五是井口"以风定产"公示牌中"机车司机"一栏无数据。六是矿井未配备探放水设备。七是矿井图纸未及时填绘。八是白花炭回风上山通风系统不稳定,一段为进风、一段为回风。九是白花炭掘进工作面回风串入小薄炭采煤工作面。

  为及时消除事故隐患,防止发生伤亡事故,督查组委托四川煤矿安全监察局川北分局依法下达现场处理决定书,责令矿井立即停止井下采掘作业。按隐患治理"五落实"的要求,编制整治方案报利州区煤管局审批后实施整改。整改结束,经利州区煤炭工业管理局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井下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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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周秀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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