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煤矿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第三督查组到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开展督查。督查组现场向地方政府发出第一张监察意见书,建议对五佛岩煤矿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失察的相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据了解,五佛岩煤矿属四川省第二批公布的关闭矿井,已于2007年关闭。去年,四川省开展煤矿资源整合,该矿被利州区南桥煤矿实行了整合,现正在办理资源整合相关手续。督查组在对五佛岩煤矿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矿以资源整合后寻找新的矿源为名进行探矿,并以老采空区积水威胁下部探矿工程安全为由,向区有关部门申请启封下井探矿。后来,经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批准启封,该矿在井下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情况下从事作业。督查组现场查明,该矿在未采用机械通风的情况下安排8名工人下井,进行井巷维护和排水作业,且向井下供电,严重违反了煤矿安全法规规程的规定,一旦井下瓦斯积聚达到爆炸的浓度,遇到电火花,极易发生瓦斯爆炸事故,后果不堪设想。对此,督查组已现场责令撤出井下全部作业人员。
督查组委托四川煤矿安全监察局川北分局,依法向利州区人民政府发出了自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开展以来的第一张监察意见书,特提出如下监察意见:在具备安全条件下,被整合的五佛岩煤矿方能抽排采空区积水;按照安全监管职责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对重大安全隐患失察的责任;重新落实该区内已关闭矿井的监管责任和人员,防止死灰复燃和非法、违法组织生产和作业;对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组织作业的探矿业主予以行政处理、经济处罚。
陪同督查的区政府负责人表示,要对此严肃查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目前,该区已责成纪委、监察局等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进行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