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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旱预警信号和防御指南


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

2008/01/30 12:22
稿件来源:
中央气象台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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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旱预警信号分二级,分别以橙色、红色表示。干旱指标等级划分,以国家标准《气象干旱等级》(GB/T20481-2006)中的综合气象干旱指数为标准。

   

      

         

预计未来一周综合气象干旱指数达到重旱(气象干旱为2550年一遇),或者某一县(区)有40%以上的农作物受旱。

1、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做好防御干旱的应急工作;
2
、有关部门启用应急备用水源,调度辖区内一切可用水源,优先保障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和牲畜饮水;
3
、压减城镇供水指标,优先经济作物灌溉用水,限制大量农业灌溉用水;
4
、限制非生产性高耗水及服务业用水,限制排放工业污水;
5
、气象部门适时进行人工增雨作业。

预计未来一周综合气象干旱指数达到特旱(气象干旱为50年以上一遇),或者某一县(区)有60%以上的农作物受旱。

1、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做好防御干旱的应急和救灾工作;
2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启动远距离调水等应急供水方案,采取提外水、打深井、车载送水等多种手段,确保城乡居民生活和牲畜饮水;
3
、限时或者限量供应城镇居民生活用水,缩小或者阶段性停止农业灌溉供水;
4
、严禁非生产性高耗水及服务业用水,暂停排放工业污水;
5
、气象部门适时加大人工增雨作业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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