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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安全监管局:健全机制 强化领导 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

2008/01/13 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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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安全监管局局长 陈炎生

  多年来,在国家安监总局、国家煤监局的高度重视和直接领导下,在兄弟省市的关心支持下,福建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安全发展,不断强化领导、强化责任,强化监管、强化落实,安全生产监管机制体制不断完善,工作环境进一步改善,各级各部门抓安全生产工作的力度不断加大,全社会安全生产意识日益增强,在全省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同时,安全生产形势持续保持平稳的态势。2007年,全省发生各类事故25557起、死亡4202人,同比分别减少5635起、414人,分别下降18.1%和9.0%;煤矿百万吨死亡率1.63,比2005年下降72.9%。按可比口径统计,2007年事故起数比2003年减少16904起,下降39.4%;事故死亡人数减少1141人,下降21.4 %。我们的做法:

  (一)强化领导责任。福建省委、省政府始终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和重要举措,进一步强化工作领导。卢书记、黄省长多次强调要突出抓好“一把手”责任的落实,李川副省长更是全力以赴具体抓,全省上下形成了行政“一把手”负总责、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一是向“一把手”下达安全生产责任控制目标。省政府每年把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分解落实到九个设区市和相关的省直重点部门、单位,要求行政“一把手”抓好组织领导和工作落实;二是定期通报责任控制目标落实情况。由省政府安办将责任控制目标落实情况、安全生产工作重大问题及时通报各设区市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行政“一把手”;三是规范行政“一把手”安全生产履职报告制度。履职报告包括安全生产组织领导、责任制度、工作部署落实、机构队伍、安全投入、应急管理、事故查处及责任追究等方面情况,各设区市政府和省单列考核单位主要领导每年都及时向省政府上报安全生产履职情况报告,由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对履职报告提出点评意见,经省政府分管领导审定同意后由省政府安委会进行通报,促进了各级“一把手”履职报告工作的落实;四是追究“一把手”责任。对发生的各类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都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严肃追究有关当事人、行政和企业“一把手”的责任。

  (二)健全监管机制。近年来,我们积极探索、不断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机制,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安办(安监局)综合监管和综合协调作用,按照“重在运作”的要求,认真研究工作运行特点及规律,加强监督、检查和协调,得到了各级党政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充分肯定,也得到了各相关部门的尊重和认可,使安办(安监局)的影响和地位不断提升,各部门的工作合力进一步增强,工作氛围和环境不断改善。一是在工作定位上,把综合监管工作重点放在监督下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履行管理职责上,监督他们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安全生产监管;二是工作方法上,突出工作重点,加强宏观指导,抓好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协调,强化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和重点行业的综合监管;三是在工作手段上,综合运用履职报告点评、季度会议、情况通报、监督检查、目标考核、事故查处等手段,推动部门职责落实到位;四是在工作配合上,强调支持、配合、服务,做到“不越位、不错位、不缺位”,紧紧依靠有关部门和各级党委、政府,强化政府管理安全生产的整体功能,加强服务、加强协调、加强督促,形成合力,推动工作落实。

  (三)加强机构队伍。过去我省安全生产监管机构队伍建设比较薄弱。为加强安监机构队伍建设,2006年,省委、省政府决定全省设立安全生产执法总队、支队、大队,决定委托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部分安全生产综合管理行政执法权。借此机会,省安监局全力推动市、县(区)和乡镇安全监管机构队伍建设。目前,全省9个设区市和80%的县(市、区)安监局均已升格,升格后安监局的领导基本都在原班子的基础上考核产生、提拔使用,其他局的班子也都实行高配;全省市、县、区安监局均设立了执法支队、大队,核定编制近600名;全省1104个乡镇(街道)共有专兼职安全监管人员3200多名,其中943个乡镇(街道)建立了安监机构,现有专职人员1383人,我们还会同省政府法制办,对全省乡镇(街道)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行政执法培训及考试。省安监局还成立了政策法规处,省重大危险源监控中心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6名,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已经省委编办同意,为正处级事业单位,核定编制9名,已上报省编委审批,全省安监机构队伍建设得到加强。

  (四)突出工作重点。多年来,我们突出工作重点,狠抓了煤矿与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水上交通与渔业生产、民爆器材和烟花爆竹、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建筑施工、特种设备、旅游、学校安全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专项整治。省政府每个季度都针对重点行业不同时期的特点和存在的问题,研究、部署并督促落实相关措施,促进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状况的改善。从2004年开始,我们针对煤矿安全影响大,道路交通事故比重大的问题,把煤矿和道路交通安全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采取一系列有力措施,认真抓好工作落实。煤矿安全生产方面,以全面推进实施“三步走”战略为主线,突出煤矿整顿关闭、资源整合、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三个重点,紧紧围绕矿井水害防治、顶板管理和“一通三防”,强化监察执法,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2005年以来,累计关闭98个煤矿,比国家下达关闭任务多10个。2007年,全省煤矿共发生各类事故23起,死亡33人,比2005年分别下降70.5%、65.3%。道路交通安全方面,2005年出台了《关于全省道路交通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置、善后工作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暂行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各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2006年,省政府办公厅批转了《省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进一步落实事故多发路段整治、运输车辆安装GPS、高速公路和国省道公路计重收费、货车车身装贴反光标识、客运车辆承运人责任保险制度等十二项措施,使道路交通事故连续三年都有较大幅度的下降。同时,还重点抓好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

  (五)落实隐患整改。多年来,我们始终坚持把隐患排查治理作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重要内容,坚持开展交通事故“黑点”整治和重大消防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制度,排查整改了一大批事故隐患。去年5月份以来,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的部署,按照“抓好四个重点(重点行业、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隐患),搞好四个结合(与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与检查落实政府安全生产工作、与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治本之策、与推动安全生产科技进步相结合),推进四个突破(在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遏制重特大事故、解决安全监管薄弱环节、建立监管长效机制上有所突破)的要求,强化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取得了初步效果。到去年底,全省重点行业和领域共排查各类事故隐患17446条,整改162795条,整改率93.3%,其中重大事故隐患4657条,整改3944条,列入治理计划713条,落实整改资金12731.6万元,并全部落实了整改责任、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省政府安办还牵头组织相关部门排查重大基础设施249处,查出隐患2175条,整改1822条,整改率83.8%。列入治理计划的重大隐患75条,落实整改资金1191万元。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投入资金1.44亿元,对罗宁高速K166路段事故“黑点”进行改造;总投资14.73亿元的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防洪排涝体系正在加快建设中。我省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得到了国务院安办督查组的充分肯定。

  200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第一年,是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是新一届政府任期的头一年,是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关键一年,也是我省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年”,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意义深远。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突出四个重点、完善四个机制、抓好四个建设”的思路,进一步抓好全省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工作:

  (一)突出四个重点:突出抓好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将道路交通安全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进一步落实强化道路交通十二项措施,确保道路交通事故有较大幅度下降;突出抓好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加强煤矿基础管理,巩固关闭整顿成果,提升煤矿安全生产水平;突出抓好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实现露天矿山机械化生产,推广中深孔爆破开采技术,抓好尾矿库整治;突出抓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清理整顿化工园区和小化工,加强液氯、液氨、剧毒企业监管,抓好危险化学品运输过程的安全整治。

  (二)完善四个机制:完善责任落实机制,进一步完善行政“一把手”安全生产履职报告制度,切实落实政府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行政“一把手”、企业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完善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健全重大隐患分级管理和政府挂牌督办制度,开展打“三非”、反“三违”、防“三超”活动,做到隐患排查治理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完善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完善省、市重大危险源监控平台建设,抓好全省重大危险源评估、登记、建档,健全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机制;完善事故应急救援机制,推进建立省、市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健全完善各类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加强应急救援骨干队伍建设,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三)抓好四个建设:抓好安全文化建设,广泛宣传“安全发展”理念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知识培训;抓好基层基础建设,强化乡镇(街道)安全管理,完善委托执法,推进“平安企业”创建,落实“三同时”制度,开展标准化建设,抓好中介机构监管和技术支撑体系建设,依靠科技进步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抓好法规制度建设,尽快出台《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落实安全生产治本之策,加强行政执法,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和事故;抓好机构队伍建设,完善监管执法体系,理顺部门关系,抓好业务培训,提高监管监察能力和水平。

  我们将按照国务院和总局的部署和要求,认真学习兄弟省市好的经验做法,以更加良好的精神状态,更加务实的工作作风,更加扎实的工作,认真抓好“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的落实,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稳定好转,为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创造更加良好的安全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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