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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是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


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

2008/01/12 14:36
稿件来源:
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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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安委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已决定把2008年作为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就是要在“落实年”、“攻坚年”和前一阶段专项行动取得初步成效的基础上,深入宣传、广泛发动,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依靠全社会力量,以安全生产方针为指导,以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制度为依据,以煤矿等高危行业企业为重点,治大隐患、防大事故。要从企业管理和政府监管两个主体责任、硬件和软件两个方面,全面排查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以及思想作风、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现场管理等存在的问题,认真治理可能引发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的各种隐患,切实保障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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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秀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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