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支持配合主管部门,认真做好相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各级安全监管机构充分发挥安委会办公室的协调作用,支持配合相关部门,针对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深化各行业领域的安全整治。道路交通安全方面,深化"五整顿、三加强"和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继续实施道路交通"安保工程",开展了危险路段治理、道路交通运输企业隐患排查、长效治理超限超载等工作。对排查出的10721处危险路段实行了省市县三级挂牌督办,投资21.5亿元整改了2.5万处隐患,淘汰了5600多辆隐患严重的客运车辆,全国货车超载超限率降到10%以下。水上交通安全方面,深化渡口渡船和水上交通安全整治,取缔非法渡口1040个、非法渡船1531艘,投入37.3亿元改造农村渡口4830处、"渡改桥"1058座。开展了防碰撞、防泄漏专项整治和桥梁隐患排查治理,检查桥梁38万多座、船舶5.29万艘次。建筑施工安全方面,在房屋与市政工程、公路、铁路、水利、电力等领域深入进行安全整治,排查了5.88万个工程项目,对2125个违规项目实施了行政处罚。消防安全方面,开展了以人员密集、易燃易爆和"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为重点的专项整治,检查了120多万个单位,责令停产停业2.2万家,查出隐患118万条,列入省市县三级政府挂牌督办的第三批2242处重大隐患已完成整改1436处。民爆器材安全方面,深入治理"超员、超量、超产、超时",严格民爆器材安全生产市场准入,生产企业由405家减少到154家;各地对涉爆从业单位、各类矿区及其周边地区涉爆安全隐患进行了排查,收缴炸药4068吨。渔业和农机安全方面,深化"平安农机"、"平安渔业"活动,对45万余艘渔船进行了检查治理,为1万余艘渔船配备了救生和通讯设备,清理违规登记拖拉机近2万台;对16万多名海洋捕捞渔民进行了安全技能培训。铁路运输、民航飞行、水利、电力、特种设备、学校、旅游、中央企业等方面的安全生产工作,也都得到新的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