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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根据产品的结构和燃放后的运动形式将产品分为以下14类


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

2007/12/13 13:56
稿件来源:
国际烟花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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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喷花类:燃放时以喷射火苗、火花为主的产品。

  旋转类:燃放时主体自身旋转但不升空的产品。

  升空类:燃放时主体定向升空的产品。

  旋转升空类:燃放时自身旋转升空的产品。

  吐珠类:燃放时从同一筒体内有规律地发展射出多颗彩珠、彩花、声响等效果的产品。

  线香类:用装饰纸或薄纸筒包裹装烟火药或在铁丝、竹杆、木杆或纸片上涂敷烟火药形成的产品。

  烟雾类:燃放时以产生烟雾效果为主的产品。

  造型玩具类:产品外壳制成各种形状,燃放时或燃放后能模仿所造形象或动作;或产品外表无造型,但燃放时或燃放后能产生某种形象的产品。

  摩擦类:用撞击、摩擦等方式直接方式直接引爆主体的产品。

  小礼花类:燃放时放置在地面,从主体内发射(单筒内径<76mm)并在空中爆发出珠花、声响、笛音或飘浮物等效果的产品。

  礼花弹类:弹体从专用发射工具(发射筒内径≥76mm)并在空中爆发出各种光色、花型、图案成其他效果的产品。

  架子烟花:通过框架固定烟花位置,方向燃放的产品。

  爆竹类:单个爆竹产品或多个爆竹组合而成的产品。

  组合烟花:由多个单筒组合而成的烟花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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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刘曦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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