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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登记报名工作即将启动


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

2007/12/04 17:17
稿件来源:
首都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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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安监局有关负责人2007年11月20日透露,北京市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登记报名工作即将启动。按照有关规定,零售网点申报者年龄不能超过60周岁,零售网点审批结果将通过互联网向社会公布。

  从11月27日至11月29日,北京市宣武区将启动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申报。按要求,申报者需要提交在本区登记注册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零售场所周边安全条件说明及平面示意图。其中,申请企业法定代表人年龄不能超过60周岁,且身体健康,能正常从事烟花零售活动。据介绍,为了方便市民辨认,宣武区零售网点将以大棚为主,统一标识,周边围挡为蓝色,顶棚为红色。

  根据有关规定,北京市市区500米范围内原则上只能设立一个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市、区县人民政府规定的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及其周边防火间距范围内不得设立烟花爆竹零售网点;零售网点须具有相对独立的零售场所,销售和存放面积不小于30平方米。

  北京市安监局有关负责人表示,12月9日、12月23日和2008年1月6日,该市安监局将分三批完成全市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仓库保管员、守护员和零售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培训教育考核发证工作。2007年12月31日前,各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要完成零售网点的审批工作。目前,2007年烟花爆竹零售网点数量还没有最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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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周秀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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