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扎稳打 积极推进煤矿整顿关闭工作
--贵州省煤矿整顿关闭工作领导小组
为了落实全国人大提出、国务院确定的"争取用三年左右的时间,解决小煤矿问题"的重要决策,争取实现国务院安委办提出的"一个好转、两个减少、三个提高"的工作目标,我省稳扎稳打,持续深入开展了煤矿整顿关闭攻坚战。2006年度,通过煤炭资源整合和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的方式,共计关闭小煤矿425个,按时完成了关井工作任务。
一、各级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健全机构,分级负责
贵州省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煤矿整顿关闭工作。为了将煤矿整顿关闭工作落到实处,于2005年下半年下发了《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省煤矿整顿关闭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成立了以分管副省长为组长、省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和成员的省煤矿整顿关闭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省煤矿的整顿关闭工作。各市(州、地)和县(区、市)也按照省政府的要求,也成立相应的机构,分级负责实施。省政府还多次召开安委会全体成员单位会议、省煤矿整顿关闭工作专题会,研究整顿关闭工作的问题。省政府主要领导还多次对煤矿整顿关闭工作作出重要批示,要求要坚决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通知要求,工作一定要扎实到位,通过煤矿整顿关闭工作,尽快把我省煤矿安全生产的水平提高上去。
二、结合省情,明确主导思想,确定整顿关闭的目标和重点
贵州省位于祖国大西南,是一个多个少数民族聚居的,不沿海、不沿江、不沿边的经济欠发达省区。同时,贵州省又是我国南方的煤炭资源大省,埋深2000米以上浅煤炭资源总量达2419亿吨,居全国第五位。全省88个县(市、区)中,产煤县(市、区)有74个,含煤面积约7万平方公里,占全省国土面积的40%以上。贵州是国家重点规划的十三个大型煤炭基地--云贵基地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长江以南最大的煤炭产地。贵州煤炭工业的建设与发展,对减少北煤南运,缓解南方诸省能源短缺局面,推进国家西部大开发和西电东送战略实施,调整国家和区域的能源结构及工业布局,促进欠发达地区经济发展具有深远的战略意义。
随着国民经济的较快增长,贵州煤炭产业也已步入了新的发展时期,但产业集中度低、井型小、矿井分布散、安全投入不足、安全基础设施薄弱、职工素质不高、法制意识淡薄、开采技术落后、生产管理粗放、安全隐患突出、抗灾防灾能力较差、生产安全事故频发等问题仍是制约贵州煤炭工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主要因素。近十年来,全省年平均发生煤矿生产死亡事故320起,死亡约800人。虽连续两年实现了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但煤矿安全形势仍然严峻。
为了改变煤矿安全生产的被动局面,必须深入开展煤矿整顿关闭工作,依法取缔非法开采,淘汰落后生产方式,规范资源整合,促进结构调整,提高全省煤矿企业的单井生产能力和开采水平,促进煤炭工业健康顺利地发展。为此,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明确2006年度全省煤矿整顿关闭的主导思想。即通过资源整合,推进整顿关闭工作;提高全省煤矿企业的单井能力,促进煤炭工业的发展;依法取缔关闭,淘汰落后生产能力;规范资源整合,促进结构调整;争取用三年左右时间,基本解决小煤矿发展过程中存在的数量多、规模小、办矿水平和安全保障能力低、破坏和浪费资源严重、事故多发等突出问题,全面提升煤矿安全生产保障能力,促进煤炭工业结构调整,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减少伤亡人数,实现煤矿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
二是按照国家安监总局等11部委48号文件精神,明确煤炭资源整合和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的目标及重点。坚决依法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非法和破坏浪费资源的煤矿;淘汰落后生产能力,2007年末淘汰年生产能力在3万吨以下的矿井;提升煤矿安全生产条件,提高煤矿本质安全程度;压减小煤矿数量,提高矿井单井规模;合理开发和保护煤炭资源,符合已经批准的矿区总体规划和矿业权设置方案,回采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三是多方征求意见,拟定关闭指标。在制定《贵州省小煤矿整顿关闭工作计划》之前,省煤矿整顿关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分别同各市(州、地)和重点产煤县(市)政府分管领导、安监局、煤炭局、国土资源局就指标落实情况进行座谈,多方征求意见。召开省煤矿整顿关闭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会议,对整顿关闭计划进行了充分讨论研究,根据各地反映的情况,对计划作了进一步修改。经省政府同意后正式下发了《贵州省小煤矿整顿关闭计划》,拟对现有取得和申报安全生产许可证的1668个小煤矿实施分期整合关闭,其中2006年7月至2007年6月底关闭煤矿417个,2007年7月至2008年6月底关闭煤矿251个,合计关闭煤矿668个。
三、依法行政,以煤炭资源整合促进整顿关闭工作
国办82号文件下发后,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以黔府办114号文件转发了省安监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的意见》,再次阐明了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的重要原则。省煤炭管理局等部门联合下发了《贵州省煤矿整合指导意见》,对煤炭资源整合的目的和意义、基本思路及任务、整合步骤和工作要求、政策措施作出了具体规定。召开了全省安全生产暨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安排部署了煤矿整顿关闭重点工作。一是在思想上要排除不良情绪,真正做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执行国办82号文件。二是明确把直接责任放在县一级政府,县长是第一责任人。三是上报国务院的关闭计划根据国办发82号文件中的16种情况进行一些调整,要求省安监局、煤监局、煤炭局配合把工作落实好,把名单确定好。四是要制定好资源整合方案和工作计划,严格程序,使工作做到上下衔接、前后一致、稳步推进。省人民政府已批准了全省九个市(州、地)的煤炭资源整合方案,有力的推动了煤矿整顿关闭工作。五是做好整合的相应准备,加快关闭、整顿、整合的工作步伐。六是建立联合办公和执法机制,建立一整套办证、吊证、关闭、整合的一条龙办事程序,由省煤炭管理局牵头、各个部门形成一个服务体系,在做好执法的同时搞好服务。
四、严格要求,精心组织,稳步实施
省煤矿整顿关闭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省政府的统一安排,多次召开会议和下发文件,及时传达国家的有关政策,指导全省的煤矿整顿关闭工作。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落实2006~2007年关闭矿井计划目标的通知》下发后,省煤矿整顿关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召开工作协调会,要求各地(州、市)在上报关闭煤矿名单时,应同时报送关闭煤矿的事由和法律依据。对列入整合关闭的煤矿应同时上报整合协议。针对部分市(州、地)未按要求上报关闭名单的情况,省煤矿整顿关闭领导办公室派人分赴各地,听取地方政府对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的意见,共同商讨工作思路和方法。2006年9月中旬还下发了《关于加快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的意见》,对工作要求进行了细化。
省煤矿整顿关闭领导小组根据各市(州、地)上报的煤矿关闭名单和关闭事由,先后拟定了2006年度关闭煤矿五批名单报省政府审定;经省政府同意后,分别在贵州日报上公告关闭425个煤矿,并按要求上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备案。省煤矿整顿关闭工作领导小组又致函省直各相关部门,要求省国土资源厅、省煤炭管理局、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和贵州煤监局暂扣整合关闭煤矿的采矿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直接关闭的煤矿,吊(注)销相关证照;省电网公司对公告关闭煤矿停止供电;公安部门妥善处理煤矿遗留的火工用品;地方政府按照关闭煤矿的"六条标准"实施关闭。截止2007年4月底,前四批公告关闭的煤矿已关闭到位。
省煤矿整顿关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公告期间,接待了来自全省各地的煤矿业主,听取了在煤矿整合中出现的问题和情况反映,大力宣传国家的整顿关闭和资源整合政策,耐心做好解释工作,积极化解各类矛盾,对一些共性问题进行了通报,对部分煤矿在资源整合和整顿关闭中遇到的困难给予了帮助。
五、强化督促检查,制定有力措施,使煤矿整顿关闭工作落到实处
为了使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确实落到实处,达到预期的目标,省政府在2006年年底和2007年初全省多次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将各市(州、地)的煤矿整顿关闭工作作为重要内容进行督促。省政府督查室已发出了省政府2007年第4号督办通知单,对各市(州、地)及省直有关部门在煤炭资源整合和煤矿整顿关闭工作提出了五条具体要求,拟在适当的时候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对部分县(区、市)进行抽查。有效的措施和有力的督促检查,极大地推进了我省的煤炭资源整合和煤矿整顿关闭工作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