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抓整顿关闭机遇提升煤矿安全水平
--湖北省巴东县人民政府
巴东县地处湖北省西部,是全国首批100个重点产煤县之一,最高峰时煤矿数量达到300多个。近年来,县委、县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政策措施,按照全省的工作部署,以煤矿整顿关闭和煤炭资源整合为契机,加强煤炭行业管理,提升煤矿安全生产条件,保持了全县煤炭工业安全、有序、健康的发展态势。2004年底,全县有各类煤矿52个。2005年,关闭矿井13个。2006年根据湖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批复的三年规划方案,我县又将16处矿井列入关闭对象,并决定三年关闭任务一年完成,当年关闭矿井15处,占三年规划关闭矿井总数的93.75%。与此同时,我县积极稳妥地推进煤炭资源整合工作,现列入资源整合的15处矿井,已有14处进入了整合程序,另外1处正在协议之中。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深化思想认识,增强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的坚定性
巴东县是一个老、少、边、穷、库的山区县,煤炭产业是全县三大支柱产业之一,2005年煤炭产值1.2亿元,实现财政税收近2000万元,分别占全县工业产值和财政税收的
18%和15%。特别是作为当地人民生活用煤的主要来源,煤矿开采活动与人民群众的生活息息相关。因此,从地方经济的发展、从人民生活的需要,关闭煤矿都面临着很大的矛盾和阻力。面对困难,县委、县政府审时度势,深刻分析了煤矿整顿关闭和煤炭资源整合工作的重要意义:一是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全县煤矿安全生产水平,促进县域经济的安全发展;二是有利于全县煤炭产业的健康发展,为做大做强煤炭产业提供了基础;三是有利于督促煤矿企业引进先进技术、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取得更大的经济效益。为此,县委县政府更加坚定了克服困难的决心和信心,把能否按时、按要求顺利完成煤矿整顿关闭和煤炭资源整合工作,作为检验县委县政府及其部门执政能力和市场驾驭能力的具体体现。
二、细化工作方案,突出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的合理性
巴东县是湖北省煤炭资源较为丰富的地区之一,煤炭储量占全省的近五分之一。由于巴东县的经济状况较差,到巴东县开办煤矿的多是外地的投资者,一方面这些业主投入了较大的资金,有的矿井刚刚投产,成本没有收回;另一方面,由于业主不同程度地存在短期思想行为,煤矿的安全欠账较多。因此,我们在制定工作方案时,既考虑煤矿生产安全,也考虑煤矿业主的利益,保留了资源较好、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
23处煤矿,将仍有一定资源、但自身难以补清安全欠账的16处煤矿列为关闭对象,并以收购、入股等形式将其纳入与相近矿井的整合之中。总体来看,我县的煤矿整顿关闭工作体现了"六大原则",即充分性、合法性、合理性、自愿性、优选性和实效性,达到了六大效果,即布局合理、政府引导、自愿组合、市场运作、扶优限劣、扶大扶强。
三、全方位密切协作,保持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的统一性
煤矿整顿关闭工作涉及部门多,程序复杂。为此,县委、县政府从县政府办公室、政府法制办、国土资源局、安监局、工商局、公安局等部门抽调精干力量,成立了领导小组,县长李洪敏亲自担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由19人组成的三个工作小组,分片包矿负责,限时关闭到位。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职能部门思想高度统一,目标十分明确,任务非常具体,既尽职尽责,又相互配合,增强了工作的协调性。安监部门作为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的牵头单位,全面负责实施《巴东县煤矿关闭整合实施方案》;国土部门负责整合煤矿矿界的重新划定,申办变更采矿许可证;工商部门负责煤矿企业名称预核及相关证照办理;公安部门做好处理突发事件的应急准备;监察部门出台了煤矿关闭整合纪律规定;电力部门在撤出关闭矿井电力设施的同时,尽早考虑整合矿井双回路供电问题;政府法制办参与关闭整合全过程,把好执法文书关,做好听证等工作;有关乡镇主要督促关闭矿井兑现职工工资,妥善遣散从业人员,做好稳定工作,并现场督促相关煤矿按期关闭。部门和乡镇职责的明确,保证了整个工作健康有序进行,避免了工作的盲目性和随意性。同时,县政府出台了经费保障措施,在有限的财政中挤出80万元资金用于煤矿整顿关闭工作。
四、坚持依法办事,严格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的程序性
煤矿整顿关闭工作涉及到业主的切身利益,稍有不慎就有可能引发群体性矛盾,因此我们在实际工作中坚持依法依规,审慎操作。一是加强舆论宣传,做好思想工作。工作之初,我们就开展了强有力的宣传攻势,以乡镇为单位多次召开煤矿业主会议,传达上级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同时在县电视台开辟了"安全在线"专栏,制作了"巴东安全在线网",大力宣传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的政策;实施过程中,我们坚持以人为本,采取无情关闭、有情操作的方式,不回避矛盾,而是主动出击,与煤矿业主面对面的对话交流,耐心细致地做好相关人员的思想工作,从而最大限度地赢得了煤矿业主的理解、配合和支持。在青树沟煤矿与另外两个已关闭煤矿的整合过程中,三方互不让步,整合工作一度陷入僵局,为此,县政府在一个月内召开了5次专题会议,将三方人员集聚一起,宣讲政策,沟通思想,消除隔阂,从而最终签订了整合协议,进入了整合程序。二是严格关闭程序,依法妥善实施关闭。2006年9月上旬,我县根据《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第十条和第十一条的有关规定,对全县煤矿的安全状况进行了检查,逐矿下达了整改整顿指令。
随后又对列入停产整顿的矿井进行了检查验收,对4处停产整顿后验收不合格和11处仍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煤矿,下达了关闭告知书。对要求组织听证的1处煤矿,县政府及时组织了听证会。三是规范整合流程,有序进行资源整合。我县严格坚持"先关闭后整合"的原则,由县安委会下发了《煤炭资源整合企业整合前置条件》和《煤炭资源整合工作的若干意见》,明确要求整合企业必须提交《煤炭资源整合协议》,对整合矿井规定了最后的整合期限,3月31日前未达成整合协议的矿井,春节后不得复工。同时,对达成整合协议、启动整合程序的矿井,我们制定了流程图,规定由县安监局受理,经审查合格后再向国土、工商等部门发函,办理相关整合手续。由于程序清楚,组织有序,绝大部分煤矿达成了整合协议,启动了整合程序,并进行了企业名称预核,开始申报重新划定矿界,申办变更采矿许可证。
五、强化过程监督,确保整顿关闭工作的彻底性
为使煤矿关闭工作真正落到实处,避免发生关闭不彻底的现象,我们严格实施关闭过程中的监管监察,保证了关闭工作一次到位。一是严格关闭标准。将《特别规定》第十三条关闭煤矿的标准印发到相关煤矿、有关部门和乡镇,附上《煤矿安全规程》中有关封堵井筒的具体要求,督促严格按此标准实施和验收。要求封闭的平硐,必须从硐口中向里用泥土填实井口,并加砌石或混凝土封墙。二是加强督办巡查。在整顿关闭矿井撤出设备设施期间,由乡镇和驻矿安全员、技术员负责治安稳定和安全技术工作,县直相关部门采取打电话、发信息和现场巡查等方式进行督查。为防止关闭矿井以撤除设备等名义进行违法开采,拖延关闭时间,县政府关闭决定书一下达,工作专班随即深入到相关矿井进行巡回督查,坚持关闭不到位不收兵。2006年底,我县主要煤产区绿葱坡镇正值冰天雪地,而该镇的6个矿需要组织验收,专班人员就住在山上一个星期。冰雪覆盖,矿区公路难行,他们就徒步到各矿进行检查、验收、拍照、摄像等,在规定时间内督促相关煤矿关闭到位。三是强化工作纪律。在煤矿关闭整合过程中,县纪委监察部门专门出台了相关纪律规定,确保关闭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有效杜绝了拉关系、走后门的现象。严格的关闭标准加上过硬的工作作风,我县2005年以来关闭的28处矿井没有1处发生关而不死、死灰复燃的现象。
通过两年多的工作,我们深切地体会到,搞好煤矿整顿关闭工作,是实现煤矿安全生产、推动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措施。经过整顿,我县的煤矿虽然少了一半,但是通过对现有矿井的技术挖潜,全县煤矿的生产能力和实际产量并没有减少,煤矿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2006年,全县煤矿发生3起死亡事故,死亡4
人,同比分别下降了42%和
57%,今年以来,我县没有发生一起煤矿死亡事故。下一步,我们将在继续巩固煤矿整顿关闭成果的基础上,指导协调好煤矿资源整合工作,引导煤矿企业推广先进技术,强化基础管理,实现管理强矿的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