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依法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煤矿 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人民政府
2004年以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的一系列文件精神,按照国家安全监管理总局和自治区政府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的总体安排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统筹安排,采取得力措施做好煤矿整顿关闭工作。从2004年到2006年3月底,我市共关闭地方煤矿92处,而且全部通过了自治区政府的验收,煤矿整顿关闭工作列全区第一,圆满地完成了自治区政府确定的煤矿关闭工作计划。地方煤矿数量由2004年年初的98处通过关闭与整合减少到14处,煤矿设计生产能力由2004年的380万吨/年,增加到638万吨/年。通过整顿关闭,消除了大量煤矿安全隐患,提升了我市煤矿安全生产水平,有力地促进了我市煤炭工业的健康发展,提前一年半实现了国务院确定的"争取用三年左右时间,解决小煤矿问题"的工作目标。
回顾几年来我市煤矿整顿关闭工作历程,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认识:
一、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发生的根本途径就是坚决依法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小煤矿。包头地区煤炭赋存条件复杂,水、火、瓦斯、煤尘、顶板五大自然灾害俱全,多年来一直是国家、自治区瓦斯灾害的重点监控和治理地区。在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方面,虽然我市也采取了建立责任制、加大安全投入等诸多措施,但总体上仍是治标不治本,安全事故仍然时有发生。2003年石拐区国庆乡脑包沟太来窑2号井"10·12"重大瓦斯爆炸事故发生后,市委、市政府在总结多年来煤矿生产安全事故血的教训基础上,深刻认识到现有生产和管理水平,乡镇煤矿小规模开采方式很难达到安全生产条件,发生事故是必然的。要预防和控制煤矿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只有对这些煤矿实施淘汰关闭。
针对这些问题,市政府从大局出发,坚决不要带血的煤炭,适时做出了"全部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乡镇煤矿和淘汰落后生产力"的决策部署,对于瓦斯灾害严重、难以保证安全生产的小煤矿,做出了全部关闭、退出市场的决定,并在工作中逐步形成严格监管、坚决关闭等一整套措施。通过煤矿整顿关闭,我市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有了明显的好转,煤矿生产事故得到了有效控制,2004、2005、2006年三年内全市未发生一起3人以上重特大事故,2006年全市地方煤矿生产事故为零。
二、统一思想、加强领导,是做好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的关键。在做出关闭全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不符合产业政策的乡镇煤矿的决策之后,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组织产煤旗(县、区)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采取集中开会和个别谈话的方式,要求各旗(县、区)党委、政府在煤矿关闭这个问题上必须与市委、市政府保持一致,从全局出发,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煤矿整顿关闭各项工作部署。国务院《特别规定》和自治区政府280号文件下发后,市政府又多次组织市有关部门和旗(县、区)政府负责人对两个文件进行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为切实加强对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自治区政府280号文件要求,我市及时成立了以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市人大副主任和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市委宣传部、市监察局、安监局、经济委、公安局、国土资源局、工商局、包头煤监分局、供电局等15个部门负责人及4个产煤旗区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包头市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煤矿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市的煤矿整顿关闭工作。为按期保质、保量完成自治区确定的我市关井工作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先后15次召开煤矿整顿关闭工作协调会,12次到现场进行逐井检查,下发工作通报12份,出动车辆72台次,人员96人次,协调解决关井及煤矿资源整合工作中的相关问题,督查各地关井工作情况。
三、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是确保完成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的重要措施。为圆满完成自治区确定的煤矿关闭工作要求,2006年初,在全市工业经济暨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市政府对4个产煤旗(县、区)政府下达了关井工作任务并颁授了关井目标责任书,进一步明确了各地关井数量、时限、标准和责任,关闭工作由旗(县、区)政府具体负责实施,旗(县、区)政府一把手为本地区煤矿关闭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对未按时间和要求完成任务的,将依据国务院《特别规定》和自治区人民政府280号文件等有关规定追究当地政府主要领导责任。市监察局还专门设立关闭煤矿监察组,对各地区、各部门、各工作人员在煤矿关闭过程的行政效能进行监察,对工作不力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同时市政府还制定了《包头市煤矿整顿关闭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的任务、目标、时限和责任。各产煤旗(县、区)也制定了本地区的煤矿整顿关闭工作方案,成立了以旗(县、区)政府行政一把手为组长的工作领导机构,并制定了具体的关闭煤矿行动方案,成立了煤矿关闭工作指挥部,指挥部根据各自情况不同下设若干工作小组,在指挥部的统一协调指挥下开展工作。
四、广泛宣传动员,及时化解矛盾,是确保工作顺利进行的前提。为争取全社会和煤矿投资者对煤矿关闭工作的支持和理解,通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国家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和自治区及包头市的有关政策。市安监局还与包头电视台法制栏目联合制作了《铁腕重拳保安全》专题片,连续一周在包头电视台播放。各旗(县、区)还通过召开矿长座谈会,在当地电视台、电台、资讯等新闻媒体上播发、刊登整顿关闭煤矿通告等方式,大力宣传整顿关闭煤矿工作的意义,发动群众积极举报,调动全社会的力量,为关闭煤矿工作营造强大的舆论氛围。
为消除个别矿主对煤矿关闭工作的极端抵触情绪,各产煤旗(县、区)也分别采取了不同的措施。土右旗政府为预防个别矿主对关井工作人员造成人员伤害,旗委、旗政府分管领导多次与关闭煤矿矿主促膝谈心、沟通思想,用感情感化他们,用道理说服他们,同时换位思考体谅帮助他们,积极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使尖锐的矛盾得到化解,并争取到矿主对关井工作理解和支持;九原区政府在具体炸井工作中面对其中一个煤矿矿主将其2个儿子放在井下抵制炸井,而井下瓦斯浓度偏高的严峻局面,区政府在积极采取措施确保不发生事故的同时,对该矿主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最终取得矿主的理解,使炸井工作得以顺利进行。
五、各部门密切配合,联合作战,是打好关井工作攻坚战的有效手段。关井工作涉及到方方面面的利益,特别是对煤矿业主而言损失较大,有的可以说是涉及到其身家性命,关井工作难度较大,因此,在政府统一领导下,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有效地缓解了各部门在工作中的压力。在关井工作中,市里共进行了20余次联合执法检查,参与执法检查200余人次,出动车辆100多台次。旗(县、区)在炸井口行动中,由当地旗(县、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对自治区政府公告应关闭的矿井按标准实施关闭现场行动,在关井工作中,4个旗(县、区)共出动车辆392台次,人员1970余人次。
六、资源整合重组与关井并举,是关闭煤矿工作平稳进行的有效保障。关井之初,根据各地区煤炭赋存条件,我市确定了17处煤矿为整合重组煤矿,并报自治区批准。为减轻各旗县关井工作中的压力,在资源重组工作中,一方面由市煤矿整顿关闭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安监、国土、环保、林业、水利、银行、供电等单位,全力配合各旗(县、区)政府抓好煤矿整合重组工作;另一方面为化解关井工作中的矛盾,将煤矿重组的权力交由旗(县、区)政府负责,由当地政府协调尽可能多的让被关闭煤矿参与到煤矿整合重组中来,最大限度地减少投资者的损失。对关闭的集体煤矿,有的旗(县、区)还拿出一部分资金解决因矿井关闭给村民带来的负担。通过煤矿整合重组,减少了煤矿数量,减轻了煤矿安全工作和关井工作的压力。
总结前一阶段工作,虽然我市做了一些工作,但距国家、自治区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下一步我市将进一步加大对已关闭煤矿的监管,防止其死灰复燃,加快煤矿资源整合技改工作步伐,实现规模化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