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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煤矿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落实责任加强监管 巩固煤矿整顿关闭工作成果


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

2007/06/01 15:57
稿件来源:
煤矿安监局安全监察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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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落实责任加强监管 巩固煤矿整顿关闭工作成果

  --陕西省煤矿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陕西是煤炭资源大省,全省含煤面积5.71万平方公里,资源总量3800多亿吨,探明地质储量1685亿吨。有9个产煤市,41个产煤县,其中,重点产煤市5个,重点产煤县16个。现有760处生产矿井,其中:国有重点煤矿27处,地方国有煤矿79处,乡镇煤矿648处,神东公司在陕煤矿6处。

  陕西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煤矿整顿关闭工作,布置、指导有关部门采取了健全监管队伍、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巡回检查、严格责任追究等措施,有效防止了非法生产和关闭矿井"死灰复燃",促进了我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好转。2006年在原煤产量达到163173吨的情况下,实现了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减少事故31起,少死亡60人,百万吨死亡率达0.932,远远低于全国的平均水平。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加强监管机构建设,明确整顿关闭工作职责

  为了加强对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的领导,省政府成立了由主管副省长任组长,煤炭、煤矿安全监察、国土资源、监察、公安、工商、电力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煤矿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明确了各部门在煤矿整顿关闭工作中的职责。省政府新组建了负责全省煤炭行业管理和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的煤炭工业局,在煤炭工业局设立了煤矿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重点产煤市、县按照省政府的要求,健全了以煤矿安全监管为主要职责的独立的煤炭管理机构。关闭矿井多、监管任务重的铜川市及其4个重点产煤县,渭南市原露头煤非法开采问题突出的蒲城县、韩城市,组建了以关闭矿井监管和打击非法开采为中心工作的矿产资源和煤矿安全稽查队。延安、铜川市主要产煤乡(镇)成立了煤炭管理所等。有效地加强了对整顿关闭矿井的监管。

  二、落实关闭矿井名单,扎实推进煤矿整顿关闭工作

  为了从根本上解决小煤矿抗灾能力低,事故多发的问题,陕西省政府认真贯彻国务院的政策精神,痛下决心,全面开展小煤矿整顿关闭工作。2005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的紧急通知》和五部委《关于严厉打击煤矿违法生产活动的通知》下发之后,省政府在立即转发给市、县(市、区)政府的同时,成立了由政府副秘书长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参加的联合执法组,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严厉打击煤矿违法生产活动的紧急通知》,对落实"五整顿、四关闭",打击煤矿违法生产工作作出全面安排。陕西省人民政府立即下发了《关于公布第一批停产整顿矿井名单的通知》,对全省584处小煤矿实施3~6个月的停产整顿。派出两个联合执法督导组,对煤矿停产整顿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同年底,对整顿工作不积极,未在期限内达到整顿要求的50处矿井予以公告并强行关闭。

  2006年6月,全国煤矿整顿关闭工作会议之后,省政府下发了《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2006年煤矿关闭指标的紧急通知》,对国家下达的2006年的关闭矿井任务分解下达,省级有关部门顶着压力,全力做好名单的督促上报工作,主管副省长、副秘书长亲自过问和解决关闭矿井名单落实工作中的问题。经过全省上下的艰苦努力,在完成2006年全省50处关井矿井的同时提前落实了第三阶段的30处关闭矿井名单,扎实地推进了全省的煤矿整顿关闭工作。

  三、落实监管责任,确保关闭矿井关死关实

  为了使每处关闭矿井关实关死,不留后患,省政府每年与煤炭局、煤监局、各市政府签定安全生产责任状,将关闭矿井和非法开采监管工作作为重要内容。省煤炭局建立了包括关闭矿井名称、关闭时间、监管部门、监管人员等相关内容的关闭矿井档案。2006年6月,省政府在延安召开了煤矿安全生产和整顿关闭工作现场会,在对煤矿整顿关闭工作全面部署安排的同时,主管副省长和产煤市、县主要负责人联签了煤矿整顿关闭工作责任状。明确规定,市、县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监管工作第一责任人;市、县必须按照省政府要求,按期完成关闭矿井上报工作;县级政府要向停产整顿和资源整合矿井派驻矿安全监督员,严防借整合之名拖延和逃避关闭,严防整改期间突击生产,严防边施工边生产;对不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不按时完成煤矿整顿关闭和资源整合任务的地区,严肃追究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责任,直至撤销职务。

  四、严肃查处,坚决打击非法开采行为

  为巩固整顿关闭工作取得的成果,我们加大了对非法开采和关闭矿井"死灰复燃"的打击力度,做到发现一个严肃查处一个。2005年3月,煤炭局接到渭南地区出现非法开采的情况反映后,及时给省政府做了汇报,主管省长立即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有关市、县政府的专题汇报,责令市、县政府限期关闭非法矿井。会后,省政府副秘书长带队,亲临现场检查,并安排由省煤炭局牵头,省安监局、煤监局、国土资源厅、监察厅、公安厅参加的督查组赴现场督促落实,查处责任人员。渭南市和白水、蒲城县政府连夜召开会议,县级几大班子全体动员,职能部门全部参加,集中关闭了一批非法开采矿井和露头煤生产窝点。这次行动,对关闭不到位和有恢复迹象的34处矿井再次进行了填埋关闭,闭毁了洛河沿岸露头煤非法开采窝点123处,拘捕非法矿主16人,对23名县、乡政府及部门责任人员进行了处理。

  2006年3月,接到横山县非法开采问题举报后,按照省政府安排,省煤炭局会同省监察厅、安监局和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组成联合调查组,在查清问题的基础上,对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6名责任人和2名银行、企业参股人员进行了处理。

  2007年2月份,韩城市境内一非法矿主,擅自恢复已关闭矿井,发生了2人死亡的严重事故。接到报告后,省长、主管省长多次批示,责令查清事实,对有关责任人严肃处理。省级有关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在查明情况的基础上,对相关的13人提出了处理意见。2005年以来,省整顿办下发责令关闭非法开采矿点通知书13份,省级部门组织对非法开采的联合执法行动7次,处理有关责任人员79人。

  五、规范操作,积极推进煤炭资源整合工作

  为了积极稳妥地推进资源整合工作,我省派专人到河南、山西、内蒙学习煤炭资源整合工作经验,在对全省煤矿全面摸底的基础上,制定下发了《陕西省煤炭资源整合实施方案》,对煤炭资源整合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目标、原则、范围、程序、部门职责、工作纪律等作出了全面部署和安排。省煤炭资源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了市、县煤炭资源整合方案编制提纲,先后下发15份文件解决和规范工作中出现的问题。2006年10月、12月、2007年1月和4月,我省4次组织省级有关部门和专家组会议,对各市煤炭资源整合方案进行审查论证,省政府3次组织召开有主要产煤市分管负责人参加的省安委会扩大会议,研究解决煤矿整顿关闭和煤炭资源整合工作中的问题。

  通过煤炭资源整合工作的规范,促进了整合矿井上规模、上档次。整合矿井将积极推行皮带运输、机械化采煤、液压支架或单体支柱支护等先进设备和工艺,小型煤矿全面推行壁式开采。在不断规范全省煤炭资源整合工作的同时,我们还加强了对国办82号文件的贯彻落实工作,坚决关闭16种类型的矿井,以整合促关闭。今年春节后,省煤炭资源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加强3万吨及以下等16种类型矿井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规定对16种类型煤矿要进行全面清理摸底;16种类型煤矿春节后一律不得恢复生产,防止突击生产引发事故;县级政府要向16种矿井中的每个矿井派驻安全监督员,严防"明停暗采"。到今年年底,我省将淘汰关闭16种类型矿井。我省煤炭工业正处在快速发展时期,煤炭工业发展与安全的矛盾很突出,这次会议之后,我们将认真学习兄弟省(区、市)的先进经验,加强监管,扎实工作,进一步促进我省煤矿整顿关闭和煤炭资源整合工作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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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周秀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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