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煤矿产业结构 打好煤矿整顿关闭攻坚战
--安徽省煤矿整顿关闭和瓦斯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煤矿整顿关闭是国务院做出的重大决定,安徽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缜密部署,加大宣传,深入贯彻国办82号文件精神以及国家对煤矿整顿关闭和煤炭资源整合工作的各项要求,省煤矿整顿关闭和瓦斯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各产煤市和相关煤矿共同努力,按照"整顿关闭、整合技改、管理强矿"3个阶段的工作步骤,我省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缜密部署,加大煤矿整顿关闭力度
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制定煤矿整顿关闭工作三年规划的指导意见》的公布,为我省煤矿整顿关闭工作指明了方向。为落实和规范这项工作,省长办公会议专题进行了研究,省安委会和省煤矿整顿关闭工作领导小组也多次研究全省整顿关闭工作,省政府及时出台了《关于全省小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的实施意见》,全面部署我省煤矿整顿关闭工作。为进一步统一思想,落实实施意见,省政府及时召开了全省煤矿整顿关闭工作会议,明确了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的目标任务和措施等。根据《特别规定》和《指导意见》的要求,2006年我省小煤矿整顿的重点首先是越界开采等9类矿井;关闭淘汰的范围是7类20种,重点是3万吨及以下生产能力的小煤矿。根据国办82号文的规定,我省对煤矿整顿关闭工作作了进一步的安排和部署,并在主要媒体上公告了23个应予关闭的小煤矿名单,还会同煤矿安监等部门对属于16种关闭范围的矿井作了进一步的认定。2006年关闭矿井26处,比计划多关闭3处。一年来,各地各部门认真按照国办82号文件要求和省政府《关于全省小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结合实际,制定了煤矿整顿关闭、整合技改及管理强矿的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工作目标和保障措施等,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和必要的行政手段,狠抓了整顿关闭工作的落实。
二、落实责任,完善小煤矿关闭退出机制
省煤矿整顿关闭领导小组,统一协调指导了全省煤炭资源整合和煤矿整顿关闭工作。各产煤市、县人民政府也相应成立了组织领导和协调机构,明确和落实市、县级人民政府和各部门在煤矿整顿工作中的责任,并把关闭煤矿的任务逐级分解到基层,落实到具体矿井,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良好局面,这是做好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的关键。一些市(县)还积极探索新的工作思路。如宣城市广德县制定出台了《关于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转产退出奖励扶持办法》,积极引导煤矿等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转产退出,从土地、税收、融资等多方面给予优惠政策。凡自愿从煤矿等高危行业退出、转产从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并达到一定规模的其他非高危行业项目,县政府在税收上给予一定的政策扶持;落户县经济开发区和乡镇工业集中区的,优先解决工业用地;办理证照时可享受改制企业优惠政策;缺乏资金的可提供信用担保,协调金融部门贷款支持。实践证明,建立和完善有效的小煤矿退出机制,对于煤矿整顿关闭工作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三、求真务实,规范煤炭资源整合
我省煤炭资源整合工作起步较早,为提升煤矿综合实力和矿井规模,合理划分和开采煤炭资源,在2005年初,淮南市政府就先行批准了具备条件的小煤矿进行资源整合。2006年,国家有关部门下发《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规范煤炭资源整合的若干意见》后,省经委等12部门联合制订了《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生产,规范煤炭资源整合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煤炭资源整合和煤矿整顿关闭工作。有关产煤市按照国家和省政府的统一安排,加大了煤炭资源整合工作力度,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目前,全省没有非法矿井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参与整合。
四、密切配合,健全联合执法机制
协同配合,联合执法是我们在近几年开展煤矿整顿关闭工作取得的经验之一。在资源整合和整顿关闭期间,我们对《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确需延续的,采取证照颁发和管理部门集中办公的办法,经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延续。同时,建立健全由地方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合执法机制,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成员单位共同参加,统一部署,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履行职责,深入现场,检查督促资源整合和整顿关闭工作的实施情况,做到齐抓共管、形成合力。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工明确,及时召开领导小组会议,解决煤矿整顿关闭和整合技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保了整顿关闭工作的有序开展。
五、发挥新闻媒体监督作用,加强监管监察
煤矿整顿关闭期间情况特殊,也是事故易发的时期。首先,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发挥新闻媒体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使煤炭资源整合和矿井整顿关闭的重要意义深入人心。首先,对资源整合和整顿关闭的煤矿进行媒体公告,形成了全社会重视煤炭资源整合和整顿关闭的良好氛围。其次,对各地整顿关闭工作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宣传报道,总结推广。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机构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对群众举报或反映的问题,情况属实的依法查处,确保了煤矿整顿关闭期间的社会稳定。第三,我们加大了对煤矿企业持有证照的监管监察力度,凡因安全管理滑坡,致使生产条件不符合颁证条件或证照过期的煤矿企业,责令其停产整顿,直至关闭,对资源整合和整顿关闭矿井加大安全监管监察力度,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向整顿关闭和纳入资源整合范围的矿井派驻了监督人员,专人盯守,防止了违法生产。
六、落实督查意见,进一步提高煤矿整顿关闭工作质量
2006年11月,国务院安委办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督查组对我省煤矿整顿关闭、规范煤炭资源整合、贯彻国办《通知》精神等有关情况进行了督查指导,并以安委办函〔2006〕77号致函省安委会,认为安徽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国办《通知》精神,高度重视煤矿安全生产,认真安排部署整顿关闭工作并狠抓落实,取得了积极成效。同时也指出了我省煤矿整顿关闭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针对督查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我们立即认真梳理,采取措施,立即整改。
一是省、市合力行动,对应关闭矿井责令其迅速关闭到位;根据督查组现场抽查少数矿井没有完全达到关闭矿井的"六条标准"这一情况,省煤矿整顿关闭领导小组及时研究对策,要求有关产煤市煤矿整顿关闭领导小组务必按照规定,对上述矿井加强监管,力求整顿关闭实效。
二是对巢湖、芜湖、铜陵、池州和安庆等部分产煤市煤矿整顿关闭工作开展联合督查。重点检查国办82号文件和全国安全生产暨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2007年小煤矿关闭计划和拟关闭矿井名单等的贯彻落实情况。并及时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报告了督查结果,接受国家有关部门的监督指导。
按照3年规划中确定的范围和重点,对照国办82号文件规定的16种应关闭的矿井,2006年全省确定关闭矿井23处,实际共关闭小煤矿26处。资源整合工作也在有序进行之中,标志着我省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第一、第二阶段顺利达标。
通过煤矿整顿关闭,增强了行业的整体实力和煤矿的综合抗灾能力。去年全省煤炭行业经济运行平稳,共生产原煤8233万吨,同比增长5.0%。其中,4大矿业集团生产原煤7553万吨,同比增幅4.5%,占全省煤炭产量的92%。原煤百万吨死亡率由上年的0.98下降到0.7,下降28%。全省煤炭区域结构、产能结构进一步优化,煤矿安全基础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在过去的一年里,我们在煤矿整顿关闭和资源整合工作中,已初步探索出一些好的经验做法。一些地方对整顿关闭工作做了具体规定;部门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大,办矿标准和条件不断提高;不符合产业政策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煤矿有序退出机制初步形成。这些都为全省第二阶段煤矿整顿关闭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但与兄弟省市相比,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
今年是实现国务院确定的"争取用三年左右时间,解决小煤矿问题"战略目标的关键一年,根据第3次煤矿整顿关闭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的统一部署,2007年,我省煤矿整顿关闭工作将按照全国安全生产会议确定的"落实年"、"攻坚年"要求,深入贯彻国办82号文件和国务院安委办《关于进一步规范煤炭资源整合工作的通知》精神,坚定不移地把煤矿整顿关闭攻坚战推向纵深,
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规范操作,认真组织实施煤炭资源整合;严格监督检查,杜绝超能力生产;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加大对非法、违法生产行为的打击力度;
政策治本,积极推进管理强矿;加强宣传力度,
进一步凝聚共识,强化措施,扎实工作,按照国家和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努力实现国务院确定的"争取用三年左右的时间解决小煤矿问题"的总目标,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七大的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