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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认真履行职能 严格监察执法 全力推进煤矿整顿关闭工作


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

2007/05/31 12:50
稿件来源:
煤矿安监局安全监察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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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认真履行职能 严格监察执法 全力推进煤矿整顿关闭工作

  
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

  这次全国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现场会,是在煤矿整顿关闭攻坚战进入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非常重要的会议,必将对煤矿基础管理装备水平的提高和实现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起到积极有力的促进作用。下面,将我局围绕煤矿整顿关闭开展安全监察的工作情况向大家汇报如下。

  一、陕西省煤矿整顿关闭工作基本情况

  陕西省煤炭资源丰富,资源总量为3850多亿吨,探明地质储量1685.4亿吨,位居全国第三。目前,全省共有生产矿井760处,核定能力13450万吨。其中,国有重点矿28处,能力8183万吨;地方国有矿79处,能力1767万吨;乡镇煤矿653处,能力3500万吨。按照国家局和省政府的工作部署,通过多年来的专项整治,全省煤矿整顿关闭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生产矿井由2000年时的2800多处减少到2005年初的885处;2005~2006年关闭到位了130处。其中,2005年第一批公告关闭煤矿50处,2006年第二批公告关闭煤矿80处。目前制定的关闭整合方案实施后,陕西省煤矿数量将由2005年初的885处减少到634处,净减少251处。计划2007年通过整合再关闭121处,比整顿关闭三年规划确定的关闭150处目标,多关闭101处。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的扎实推进,有力地促进了煤矿安全状况的稳定好转。2006年,在产量同比增长6.4%的情况下,全省煤矿死亡人数降为152人,同比减少60人,下降了28.3%。煤矿百万吨死亡率为0.919,同比下降0.463,下降了33.5%,创历史最好水平。今年1~5月全省煤矿事故死亡27人,同比减少59人,下降了68.6%。

  二、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是搞好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的关键

  按照国务院和国家局的总体工作部署,陕西省政府对打好煤矿整顿关闭攻坚战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吴登昌副省长为组长的整顿关闭领导小组,针对陕西煤矿的实际情况,统一部署、规范运作、积极推进,保证了全省煤矿整顿关闭的有序进行。尤其是李毅中局长率国务院安委办督查组来陕后,对陕西煤矿工作促进很大。吴登昌副省长多次在会议上指出,煤矿关闭工作要痛下决心,"慢关不如快关,晚关不如早关",要按照国家局的要求,重新审查小煤矿的关闭整合方案,对照16种关井类型,对不符合整合条件的一定要关实关死。对整合后的小煤矿必须是一个技术管理规范,工艺、设备先进的新型煤矿。整合不是"撮和",必须要使小煤矿达到"脱胎换骨"的提高。为确保全省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的有序实施,省政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文件:

  一是2006年6月,省政府批转了《煤炭工业局关于加强小煤矿安全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规定:煤矿有超层越界行为的,责令停产整顿,并对企业处以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罚款,对企业负责人处以3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款;一年内发现两次及以上超层越界行为的,予以关闭。煤矿一次死亡1人,处以50万元罚款,停产整顿1个月;一次死亡2人,处以100万元罚款,停产整顿3个月;一次死亡3人或一年内累计死亡3人及以上的,予以关闭。

  二是2006年7月,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出台了《陕西省煤矿整顿关闭三年规划》,确定了全省煤矿数量控制目标。规划到2008年,全省煤矿数量保持在700处左右,平均单井产量达到30万吨。三年计划关闭150处。

  三是2006年7月,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印发陕西省煤炭资源整合实施方案的通知》。规定,到2007年12月底以前,基本完成重点矿区和重要矿种资源整合,届时,全省煤矿数量将较2005年减少25%以上,三年累计关闭251处煤矿。

  四是2007年3月,省煤炭资源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台了《关于加强3万吨及以下等16种类型矿井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规定2007年春节后,全省183处3万吨及以下煤矿一律不得恢复生产,已恢复生产的要立即停止生产。我局按照规定,及时组成4个监察组,由局领导分头带队,深入县区、深入矿区,督查落实情况。目前,这些煤矿已全部停止了电力、火工品供给,停止生产,地方政府向各矿都派了驻矿监督员。

  各产煤市人民政府结合实际,对辖区内煤矿整顿关闭工作也提出了更具体、更有效、更可行的要求。如:铜川市政府针对国务院安委办督查组的督查意见,提出了具体整改措施:一是成立专门监察煤矿安全的铜川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二是向每一个煤矿派驻矿监察员和技术员,其工资待遇由县区财政负担;三是培训考核不合格者建议吊销矿长资格证,煤矿不予恢复生产;四是重新补充完善煤炭资源整合关闭实施方案,聘请专家组逐矿进行评审论证,管理部门逐矿进行再审查;五是由审计机关对煤矿进行审计,确保煤矿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六是有煤矿的乡镇全部成立煤矿安全生产监管办公室,设专职工作人员,市、县、乡三级政府一把手都要签安全生产责任状,乡政府一把手与辖区每个煤矿签安全生产责任状。

  三、认真履行职责,严格监察执法,全力推进煤矿整顿关闭工作

  搞好煤矿整顿关闭工作,对于提高办矿门槛,实现煤矿安全生产意义重大。因此,在实际工作中,我局始终按照国家局和省政府的工作部署,严格监察执法,积极主动,全力推进。

  (一)依法开展煤矿停产整顿工作,提高煤矿管理水平

  按照国务院《特别规定》的要求,2005年国庆节前,省政府和国家局对我省621处煤矿公告停产整顿,这是我省历史上规模最大的一次煤矿停产整顿。按照省政府的要求,我局牵头组织了这次大规模的停产整顿,开展了5项工作:一是分区域摸清全省煤矿的家底,对照标准,几经研究,提出了应该停产整顿的矿井名单,报省政府审定并公告;二是结合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证条件,研究确定了停产整顿验收的条件和程序;三是了解停产整顿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向省政府反映;四是深入矿区进行督查,确保停产整顿工作顺利开展;五是从严验收抽查。通过这次停产整顿,我省煤矿的安全基础设施和安全管理水平都上了一个新台阶。

  (二)将整顿关闭工作列为重点监察计划,重拳出击,严查重点嫌疑人,严防关闭矿井死灰复燃

  按照国办82号文件关于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布局不合理,破坏资源,污染环境等16种类型矿井的精神,2005年我省关闭了50处煤矿,按照《特别规定》的要求,我局吊销了这些矿井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矿长安全资格证,并采取措施,积极督查,保证了关闭矿井按"三不留一闭毁"的标准关闭到位。2006年春节刚过,我局又兵分两路,由局领导带队,对50处关闭矿井逐矿进行了专项监察,并对关闭矿井进行了现场摄像、照相。根据监察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被关闭矿井所在市、县(区)下达了加强和改善煤矿安全监察建议书。随后各分局进行了跟踪监察,确保关闭到位。为了及时掌握关闭煤矿的关闭情况,防止死灰复燃,2006年5月,我们汇编了《陕西省关闭煤矿情况及名单(2005年)》图册,建立了关闭矿井档案,详细记录了各个关闭矿井的情况。2006年9月,省政府第二批公告关闭80处煤矿后,我局立即下达了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文件,并在当地媒体进行公告,同时开展对关闭矿井的监察。通过对铜川、渭南、榆林、延安等市的关闭矿井专项监察,发现各市、县对关闭矿井都派驻了驻矿监督员,子洲县政府还签订了关闭矿井责任书,防止关闭矿井偷着生产。目前,已吊销了80处矿井的证件,收缴了火工品,遣散了从业人员,派驻了驻矿监管人员。我局多次深入矿区,开展监察执法,对严防关闭矿井死灰复燃,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严格把关,提高办矿门槛,加快煤炭产业结构调整步伐

  一是开展了建设项目"三同时"监察活动。2006年初,在编制年度监察计划时我们就安排在4月、9月份组织两次煤矿建设项目"三同时"专项监察,并按计划进行了监察。6月份,根据国家发改委、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全面调查和清理在建项目的要求,我局又下发了《关于对我省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进行专项监察的通知》,对煤矿建设项目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专项监察和清理,摸清了全省煤矿建设项目的底数,对没有任何手续的52处在建项目责令停止施工;对基建工程虽已完工,但各种证件不完备,安全设施未验收的煤矿一律不准投入生产。10月中旬,为了落实国办82号文件及国家总局218号文件精神,对全省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开展了"五核查",核查了114处矿井,严肃查处了违规违章建设行为,并向有关部门送达了监察建议书,督促落实整改。

  二是严格煤矿建设工程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制度,对生产矿井、在建煤矿涉及生产系统的变更,不分能力大小一律由各分局上报省局审批,加大了对批小建大、随意变更设计、扩大生产能力、边基建边生产等违规行为的执法力度。

  (四)依法治安,重典治乱,确保执法工作到位

  为认真吸取延安市子长县瓦窑堡镇煤矿"4·29"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的教训,我局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许可证颁证条件"回头望"活动。对安全管理滑坡,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图实不符,隐瞒生产真相,甚至超层越界的矿井一律暂扣了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限期整改,促使煤矿进一步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监察了423处矿井,查处安全隐患1188条,暂扣了159处矿井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五)建立煤矿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档案,组织对重大危险源进行了排查

  长期以来,由于小煤矿技术资料不健全,基础数据不准确,矿图不规范,难以认定边界和划分责任,给煤矿安全监察、监管工作带来许多困难。为改变这种状况,我们4个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分别汇编了《煤矿井田境界图册》,对实际的井口坐标、井田边界拐点坐标(采矿证)进行检查,核对后编制成册,做到有据可查,方便了日常监察,形成了永久性基础技术资料,为下一步实现数字化矿山监管奠定了基础。为将国办82号文件贯彻落实到基层,国办82号文件下发后,我局立即翻印了930册,分发给全省所有煤矿,营造了深入开展整顿关闭工作有利的社会舆论氛围。在学习、领会的基础上,各监察分局对照16种关闭类型矿井,对辖区内煤矿进行了排查摸底,发现全省生产矿井(不含2005~2006年关闭的130处矿井)中存在6种关闭类型矿井,涉及305处矿井(国有地方煤矿16处,乡镇煤矿289处),其中最为严重的是3万吨及以下矿井、在大矿井田范围内开采矿井和在大矿周边越界开采矿井这3种类型。对这些矿井,我局及时提清地方政府予以关闭。

  (六)加大联合执法力度,积极推进煤炭资源整合工作

  11部委局《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规范煤炭资源整合的若干意见》下发后,省政府成立了以吴登昌副省长为组长的煤炭资源整合领导小组,下发了《关于印发陕西省煤炭资源整合实施方案的通知》。根据工作分工,我局积极参与审查,对8个市的煤炭资源整合实施方案进行了"三堂会审",并专门向省煤炭资源整合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了《我省煤炭资源整合中存在的有关问题》,就整合矿井"三同时",多系统出煤、重叠越界开采、复采煤柱造成安全隐患等问题提出了监察意见,要求规范整合,整合后的新矿井必须符合"一个法人主体,一个采矿证,一套生产系统",防止拉郎配。为防止小煤矿借核定能力之机逃避关闭,我局严格审核矿井核定能力,保证了全省3万吨及以下的小煤矿没有出现靠提高核定能力逃脱整合关闭的现象。目前,延安、渭南、咸阳、汉中、安康、商洛6市的煤炭资源整合实施方案,已报省政府待批;榆林、铜川的煤炭资源整合实施方案,正在加紧修改中,拟于6月初上报省政府。2007年我省煤矿整顿关闭的工作任务十分繁重。我们将以这次会议为契机,学习和借鉴先进地区和单位的好做法、好经验,进一步提高认识,坚定信心,按照国家局和省政府的工作部署,以查大系统、抓大隐患、防大事故为主线,以打好煤矿瓦斯治理和小煤矿整顿关闭两个攻坚战为重点,以遏制重特大事故和继续减少事故总量为目标,认真履行煤矿安全国家监察的职责,为促进陕西煤矿安全状况的持续稳定好转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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