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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政府:审时度势 “重典”推进 疏堵结合 积极稳妥实施煤矿整顿关闭工作


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

2007/05/31 12:47
稿件来源:
煤矿安监局安全监察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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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时度势 "重典"推进 疏堵结合 积极稳妥实施煤矿整顿关闭工作

  
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政府

  整顿关闭小煤矿是国务院为预防和减少煤矿事故,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作出的重大决策。我们结合成都市的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和省委、省政府有关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的一系列政策规定及工作部署,及时调整煤炭产业政策,逐步退出煤炭生产领域。采取整顿、关闭、引导等多种手段,积极稳妥推进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的落实。2005年、2006年,全市关闭小煤矿63处,小煤矿数量从2005年初的116处减少到53处,2007年将关闭年生产能力3万吨及其以下的矿井46处。全市没有发生因煤矿整顿关闭引发社会不稳定问题,整顿关闭"攻坚战"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一、审时度势,周密部署整顿关闭工作

  我市乡镇小煤矿曾一度遍地开花,90年代初全市乡镇小煤矿达到400多处,仅大邑县就200多处。为此,我们多次对乡镇煤矿进行整顿,坚决关闭年产1万吨以下的小煤矿,都江堰市、崇州市先后退出了煤炭生产领域。2005年初,全市乡镇煤矿数量锐减到116处。由于煤层赋存条件差,地质结构复杂,加之乡镇小煤矿办矿水平低,安全条件差,安全生产事故时有发生。1993年至2004年间,全市煤矿平均每年发生事故近40起,死亡近50人,且绝大部分发生在乡镇煤矿。特别是2004年11月13日,彭州市白鹿镇水观村宏盛煤矿发生特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19人死亡,7人受伤,给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再次重重地敲响了警钟。

  国务院关于煤矿整顿关闭"两个重要文件"的出台,给我市小煤矿整顿关闭工作提供了政策依据和契机,国家安监总局毅中局长2006年6月到我市检查指导工作,进一步坚定了我们推进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的信心。针对全市小煤矿产量低、工业产值在全市GDP所占比重不足1‰、安全生产整体条件差的实际,市委、市政府作出了小煤矿逐步退出煤炭生产领域,同步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加快小城镇建设步伐的重要决策,彻底解决小煤矿安全生产的问题。2005年10月,市政府召开了两次产煤县(市)政府和市级职能部门主要领导参加的专题会议,对整顿关闭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先后批转了市安监局等部门制定的《关于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工作方案的通知》、《成都市煤矿整顿关闭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文件,确定了全市逐步有序退出煤炭生产领域的工作目标,明确了全市煤矿一律不进行资源整合、一律不扩能、一律不核准(审批)新建矿井的"三不"方针,并实施了"三步走"战略。第一步,2005年至2006年,坚决停产整顿超能力、超强度或者超定员组织生产等17种类型的矿井,关闭"六证"不齐、非法生产等10种类型的矿井,凡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煤矿立即关闭;第二步,2006年8月至2007年12月,关闭年生产能力3万吨及以下矿井;第三步,2008年至2010年,鼓励引导年生产能力9万吨以下(不含9万吨)的煤矿退出煤炭生产领域。

  为确保整顿关闭工作落实,市政府成立了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的整顿关闭工作领导小组,将每年关井任务下达到产煤县(市)政府,明确了具体关闭矿井名单,并由市安监局、中小企业局牵头组织督导组分别进驻两个产煤县(市)进行蹲点指导。2007年初,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2007年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的通知》,明确将煤矿关闭任务列入产煤县(市)政府的年度考核目标,纳入政绩考核,全面落实政府监管的主体责任和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多策并举,"重典"推进整顿关闭工作

  2004年底至2005年初,为彻底摸清全市小煤矿安全生产真实状况,我们组织安监部门、安全生产专家从煤矿的安全基本状况、管理人员素质、县乡监管人员结构、事故隐患深层次原因等方面进行了调研。通过调查研究,各级政府各部门清醒认识到,坚决推进小煤矿整顿关闭工作刻不容缓,势在必行。为此,我们采取了四项具体措施:

  一是以法律手段形成整顿关闭工作的高压态势。明确规定凡列入关闭名单的矿井,发生1人死亡事故的,停产整顿3个月;发生2人死亡事故的,停产整顿半年;发生3人及其以上死亡事故的,立即关闭。责令证照不齐、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煤矿立即停产整顿,经整改后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井坚决实施关闭。对2004年发生了特大瓦斯爆炸事故的白鹿镇水观村宏盛煤矿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白鹿镇马桑林大灰炭煤矿、白鹿镇开元煤矿等6对矿井实施了强制关闭;对2004年底和2005年初发生事故的3名责任人实施公开逮捕,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是以组织手段破除非法利益格局,为煤矿整顿关闭工作提供保障。剥离乡镇与煤矿之间的利益,杜绝乡镇干部与煤矿之间不正当的经济往来,规定乡镇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煤矿收取包括捐赠在内的各种费用。同时在全市实行产煤乡镇主要领导、乡镇煤管员异地任职制度,煤矿安监员驻矿和包矿制度,以及县级部门负责人联系产煤乡镇,县级相关部门干部、乡镇领导干部和村干部包矿等一系列制度,明确煤矿企业无权解聘矿长和安全员,由县、乡统一管理。凡发现有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或者违法违纪的,一律予以严肃处理。

  三是以经济手段强制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在整顿中,全市乡镇煤矿实行安全保证金、全员医疗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矿长和安全员工资集中发放四项经济措施,强制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同时,对事故责任人和事故责任单位实行高额罚款,让违法违章行为付出高昂代价,使其不敢为。

  四是以联合执法上下联动推进整治。我们成立了11个市级部门参加的成都市煤矿整顿关闭工作协调小组,各级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加强检查督查。2007年4月,市安监局、监察局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市已关闭的63处矿井开展了"回头查、回头看"活动,没有发现关而不死、死灰复燃等现象。彭州市结合矿业秩序整顿,抽调机关干部担任驻矿监督员;由市政府领导带队组成联合检查组,日巡夜查,严打各种违法违规生产行为;作为临时性措施,对生产煤矿核发煤炭运输准运证;根据我们组织夜间督查发现的少数煤矿借停产整顿之机,以出工程煤为由违规生产的现象,立即作出了对停产整顿煤矿出的工程煤一律就地储存,不准销售,实施禁运的禁令。大邑县在全县煤矿开展了"十清理"活动,严查煤矿是否存在非法行为、是否有重大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等10个方面的问题。

  三、疏堵结合,有序推进整顿关闭工作

  在开展整顿关闭工作初期,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面临着来自各方面的巨大压力。大部分煤矿所在地经济落后,煤矿是当地群众的主要经济来源,也是当地乡镇财政的主要来源。煤矿关闭,对当地电力、建材、运输行业都带来了较大影响。面对各方面的压力,我们认为,开展煤矿整顿关闭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的决心不能动摇,全市有序退出煤炭生产领域的既定目标不能动摇。但考虑到在实施煤矿整顿关闭工作中,如果只是一味地"强关"、"硬堵",不仅达不到预期的效果,而且还容易引起矛盾激化甚至影响社会稳定,我们采取了疏堵结合的措施:

  一是加强政策宣传,解决思想认识问题。我们要求各有关部门、产煤县(市)政府在开展煤矿整顿关闭工作中,要把宣传工作做细,把国家有关煤矿整顿关闭的政策和市委、市政府关于逐步退出煤炭生产领域的决定,向各级干部、煤矿业主、群众讲明、讲清、讲透,切忌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市政府领导和市级有关部门负责人亲自带队深入产煤县(市)宣讲国务院"两个重要文件"精神,与产煤县(市)党政领导交流思想、交换意见,较好地解决了各级政府和领导干部的思想问题。两个产煤县(市)也多次召开产煤乡镇干部、煤矿业主会议,宣传政策,做好思想工作。通过宣传教育,一些原持等待观望思想甚至有抵触情绪的人,最终转变了态度,一些过激的情绪也得到了化解。

  二是出台补偿政策,积极引导小煤矿主动关闭。市政府规定:年生产能力3万吨及以下的矿井,在"三证"到期半年前主动申请关闭的,享受市政府给予的每个矿20万元的补助;2008年6月底前自愿关闭的年生产能力在3万吨以上的矿井,市政府给予每矿40万元的补助。各产煤县(市)也采取相应鼓励措施,积极引导煤矿企业主动退出煤炭生产领域,合法转产。彭州市制定了《彭州市支持煤矿投资者关闭煤矿投资非矿产业若干优惠政策》,明确在2005年10月31日至2006年6月30日主动关闭的煤矿,按照不同时期、不同生产能力,分别给予30万元至65万元的补偿。大邑县政府也制定了鼓励和引导小煤矿退出、转产投资非煤产业的相关政策,给予主动关闭的煤矿每矿10万元的经济补偿。关闭煤矿补偿政策实施以来,市县两级财政已累计补贴3498.7万元。

  三是积极帮助解决小煤矿关闭后的生产生活问题。彭州市政府在工业开发区专门建立"煤矿企业转产创业园区",鼓励煤矿业主到园区内投资工业企业或商贸物流企业;按国家、省、市相关规定,市场化配置了一批非煤矿产资源,解决矿工的就业问题,同时,积极开展矿工的就业引导和培训,在产煤乡镇建立劳动力市场,为矿工及其家属提供就业岗位。大邑县西岭镇充分利用煤矿关闭后环境改善的优势,创建"绿色健康旅游",开发新的旅游景点,经济、环境、效益初步显现。

  我市煤矿整顿关闭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兄弟市(州)相比还有一定差距,我们将以这次现场会议为动力,认真学习兄弟市(州)的先进经验,扎实抓好下一步的煤矿整顿关闭工作,在今年年底前完成全部3万吨矿井的关闭任务。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7部委局《关于加强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要求,我们将及时启动"管理强矿"第三阶段工作,进一步加强监管,切实抓好我市小煤矿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全面提升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水平,为我市煤矿安全生产实现根本好转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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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秀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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