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召开全省整顿关闭小煤矿工作会议
研究部署年度煤矿整顿关闭工作
为加快辽宁省矿井关闭工作进度,进一步深化全省煤矿整顿关闭工作,2007年3月16日,辽宁省召开了全省整顿关闭小煤矿工作会议,辽宁省煤矿整顿关闭领导小组组长、副省长李佳同志在回顾和总结了已取得的工作成效基础上,对今年的煤矿整顿关闭工作进行了周密的部署,在完成第一、二阶段关闭167处小煤矿的基础上,确定2007年再关闭302处煤矿。
针对2007年煤矿整顿关闭工作,李佳同志强调,各地要站在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站在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高度,站在促进煤矿行业和谐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关闭小煤矿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整顿关闭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省政府的要求上来,打好煤矿整顿关闭"攻坚战",促进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式的稳定好转。各产煤市一是要加强领导,成立煤矿整顿关闭领导小组,明确市长负总责;二是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安全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煤矿整顿关闭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82号)关于关闭16种矿井的规定,制定本地区煤矿整顿关闭工作实施方案,逐个排查本地区的煤矿,分类排队,分阶段实施关闭;三是严格按照"六条标准"关闭到位,并组织复查验收,建档备查;四是要严格矿井关闭过程中的安全监管,防止那些被确定关闭的矿井利用关闭前的最后一段时间突击生产、疯狂生产,严防事故的发生;五是要注意关闭矿井过程中的工作方式和工作方法,制定工作预案,确保社会稳定。
为充分调动各市政府的积极性,辽宁省政府还制定了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经济支持鼓励政策,明确每关闭一个煤矿给当地市政府5万元的关矿费用;并将对关矿任务完成好,特别是又能保证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市,政府给予奖励。省政府还规定对采矿证未到期而要关闭的煤矿,还要退还采矿资源价款。
为落实工作责任,会上,省政府还与8个有关井任务的产煤市政府签订了责任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