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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简报(第二十期)


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

2007/04/24 11:42
稿件来源:
煤矿整顿关闭工作部际联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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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加快煤炭资源整合工作进度

  山西省针对煤炭资源整合工作总体进度缓慢和部分县区整合无序的问题,近日山西省煤炭资源整合和有偿使用工作领导组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印发了《关于加快煤炭资源整合工作进度的紧急通知》(晋煤整合办字〔2007〕8号,以下简称《紧急通知》),要求各市人民政府加强领导,严密组织,进一步加快煤炭资源整合工作进度,并向整合矿井派人盯守,严禁违规违法生产,确保安全生产,他们的主要做法有:

  一、列入整合方案中的单独保留矿井要限期办理有关证照

  《紧急通知》规定,从2007年4月1日起,《采矿许可证》要在2个月内申请办结,在5月底以前不申请办理或申请不具备条件未领取采矿许可证的煤矿,视为自动放弃采矿权,由省国土资源厅下发关闭通知,县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关闭;《安全生产许可证》要在2个月内申请办结,凡在7月底以前不申请办理或申请不具备条件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煤矿,视为自动放弃,由煤矿安全监察局下发关闭通知,县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关闭;《煤炭生产许可证》要在1个月内申请办结,凡在8月底以前不办理煤炭生产许可证的煤矿,视为自动放弃,由省煤炭工业局下发关闭通知,县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关闭。

  二、市县人民政府负责加快矿井整合进度 

  《紧急通知》要求,从4月1日起,1个月内必须明确整合矿主体矿井,关闭被整合矿井,抓紧按程序制定方案,进行改造设计、论证审批,全面开展整合工作。对多个矿(井)整合为一座煤矿的,如因地质条件限制,短时间内整合确有困难,可采取保留一个矿井,关闭其它矿井的方式进行整合,经市、县政府同意后在1个月内上报省煤炭资源整合办公室进行调整,方可按单独保留矿井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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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宇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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