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热点专题>>2007年度热点专题>>安全发展科技兴安>>2007年主要工作
2007年安全生产规划与装备主要工作


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

2007/03/21 15:38
稿件来源:
安全监管总局规划科技司
【字号 】   【打印本页】    
 

  2007年工作基本思路是:围绕《纲要》和《规划》提出的目标、主要任务、政策措施和重点工程项目,健全完善"十一五"时期安全生产规划指标考核体系,分批分期启动《规划》重点工程项目前期和建设工作,扎实做好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工作。具体工作是:

  (一)进一步做好规划与各方面的衔接与落实,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规划指标考核体系。具体包括:

  一是指导各省(区、市)要重点做好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与国家《纲要》、《规划》和地方政府规划纲要的衔接工作,特别是尚未将安全生产重要指标纳入本地区规划纲要的省(区、市),要进一步与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加强沟通,积极汇报衔接,利用省(区、市)召开人大会议修订规划纲要或进行规划纲要中期评估调整的机会,将安全生产重要指标纳入地方规划纲要。尚未完成本地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审批的单位,更要加紧工作,及早履行完规划审批程序,以便尽快落实实施。争取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建设兵团早日全部将安全生产重要指标纳入本地区"十一五"规划纲要。

  二是做好各省《规划》的分解落实工作。推动与指导各省围绕本省(区、市)《规划》提出的目标和任务,抓紧制定规划实施的指导意见,从指标落实、任务落实、政策落实、项目落实等方面明确责任主体,将《规划》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和重点工程具体分解落实到相关部门和单位,并对《规划》的组织实施工作进行总体部署。同时,研究制定《规划》实施的中期评估、调整和考核制度,强化《规划》的督促检查和落实。

  三是逐步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规划指标考核体系,将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绩效考核和政绩考核内容。特别是要根据即将下发的规划实施意见,将《规划》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和重点工程具体分解落实到相关部门,将《规划》确定的亿元GDP死亡率和十万人死亡率等综合指标,逐级分解落实到各市(地、盟、州)、县(区、市、旗)和重点企业,确保安全生产各项规划目标和任务的顺利完成。

  (二)根据《规划》提出的重点工程项目,按照分期分批启动《规划》提出的重点工程项目的原则,2007年着力推动技术支撑专业中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国家指挥中心建设、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监察业务用车更新项目建设与前期立项。

  一是各省要积极做好技术支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准备工作,指导与推动依托单位抓紧开展相关人员培训、资质申报等工作,积极与地方政府衔接,落实地方政府配套资金,认真组织并确保项目能够顺利启动和实施。

  二是各省级煤监机构要积极做好煤矿安全监察车辆补充更新项目申报的前期准备工作,配合做好相关基础资料的准备与提供,争取顺利向国家申报项目和及早启动实施。

  三是各省(区、市)可围绕本省《规划》提出的重点工程项目,也要积极与地方政府相关部门汇报沟通,做好本省重点工程项目的申报立项与项目实施工作,争取地方政府大力支持,全方位启动"十一五"安全生产重点工程。

  (三)研究制定与建立《规划》实施的中期评估、指标修编和考核制度,强化《规划》的督促检查和落实。

  (四)做好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工作。继续做好2007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下达和项目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完成2008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建议计划编制工作。按照国家批准下达的项目投资计划,管好、用好国家中央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并围绕安全监管与监察中心工作,尽早储备项目,提前做好2008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申请前的准备工作,争取国家能加大安全监管和监察的投资支持力度。

  


相关链接
责任编辑:
任伟伟

 

主办单位: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查 询 电 话: (010)64463366 事故举报电话 010-64294453
承办单位: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通信信息中心 网站值班电话:(010)64463685    010-64237232
协办单位: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调度统计司 中国安全生产报社 中国煤炭报社      网站管理员邮箱:wzbj@chinasafety.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