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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安全中介机构监督管理工作


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

2007/03/21 15:26
稿件来源:
安全监管总局规划科技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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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思路:逐步完善符合市场经济和政府与中介组织分开要求的安全生产中介机构管理的基本框架;推动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等形式的安全生产技术服务工作开展;健全安全评价技术标准体系;加强安全中介机构资质的监督管理,强化责任,进一步规范评价机构和评价人员从业行为。推动实行安全评价人员注册职业资格制度,督促中介组织建立自我约束机制,进一步完善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能进能出、优胜劣汰管理制度,推动中介服务专业化、社会化,实现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1.宣贯《安全评价通则》、《安全预评价导则》、《安全验收评价导则》等安全生产标准的贯彻实施,健全安全评价标准体系

  组织、指导各地做好安全评价机构和评价人员对《安全评价通则》、《安全预评价导则》、《安全验收评价导则》宣传贯彻工作。通过制度规范的实施,进一步提高安全评价工作质量。

  2.组织做好安全评价考核管理工作,加强日常监督管理

  在进一步完善安全评价标准规范和考核、评审、管理制度的基础上,通过机构资质年审、检查、抽查,甲、乙级安全评价机构业绩考核等形式,严格规范评价机构行为,严肃评价纪律。进一步提高安全评价人员技能。推行安全评价人员注册职业资格制度,继续做好安全评价人员资格登记组织工作。

  3.积极研究、探讨组建全国性安全评价行业组织

  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方案制订、征求意见等一系列相关准备工作。同时倡导、鼓励各地方建立行业性的协会或组织,制定行业自律规范及职业道德标准,按照转变职能的总体要求从机制上保证安全评价行业自律行为逐步规范。

  4.推动《安全工程师事务所资质管理办法》的出台

  配合人事司、政法司共同工作,促使《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资质管理办法》的早日出台,研究推动安全生产事务所工作的开展,充分发挥注册安全工程师的作用。

  5.修订《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原国家局第13号令)

  为强化对评价机构和评价人员违法违规责任追究,使处罚更加明确和便于操作,加大处罚力力度,根据《行政许可法》和当前安全评价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修订《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该项工作已列入2007年的总局立法工作计划。

  6.建立、完善安全评价各类专业领域的技术专家库

  注重发挥技术专家在安全评价工作中的作用,建立、完善安全评价各类专业领域的技术专家库。大力开展安全评价科学研究工作,以科研院所和有技术能力的中介机构为依托,组织召开安全评价专业技术交流与学术研讨会。继续做好安全评价相关技术软件的研发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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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任伟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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