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2月2日,河南省三门峡市渑池县天池镇兴安煤矿井下发生特大火灾事故,当时报告当班11人入井,其中4人生还、2人死亡、5人下落不明。事故发生后,新闻媒体和群众举报该煤矿瞒报死亡人数。经河南省初步核查死亡人数已达24人。
兴安煤矿为乡镇煤矿,属股份制企业,1998年3月建井,矿井原设计能力为6万吨/年,该矿位于义马煤业集团公司常村煤矿井田内,复采常村煤矿残留煤柱和断层残留煤柱。煤尘具有爆炸危险性,属易自燃煤层,低瓦斯矿井,资源整合之前“六证”齐全。2005年该矿被确定为资源整合单独保留矿井,技改后设计生产能力为15万吨/年。2006年3月27日,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注销了该矿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初步调查,该矿在技改整合期间擅自组织生产,存在违法生产和越界开采行为。事故的直接原因尚有待于进一步调查。
初步了解,这起事故瞒报的主谋是该矿矿主,其他股东、矿主的亲属和个别政府工作人员参与了瞒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