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毅中1月24日在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提出的2007年要突出抓好9个方面的重点工作的第七项是:坚持依法治安、重典治乱,建立规范完善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
一是健全完善地方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合执法机制,把联合执法推广到各个重点行业领域的专项整治和安全监管中去。二是加快安全生产配套立法进度。推动《矿山安全法》、《煤炭法》的修订和《刑法》相关条款的司法解释,尽快制定出台《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条例》、《安全生产领域违纪行为党纪处分暂行规定》等法规规章;继续抓好部门规章、行业标准规程的制定修订;继续推动地方立法,尚未颁布《安全生产条例》的10个省区要抓紧制定;各类企业要抓好建章立制,规范各个层级、各类岗位的安全生产行为。三是做好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工作。认真宣传贯彻《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加强和改进事故调查工作,总局对地方负责查处的特大事故和典型重大事故要实施跟踪督办、严格审查;依法追究事故责任,严肃查处失职渎职行为和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等腐败现象,加强与司法机关的沟通协调,事故查处结果要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运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四是加强执法监督,做好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安全监管监察执法行为。加强对中介机构资质和行为的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