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告2006年关闭矿井名单
2006年以来,根据国务院《特别规定》和国办《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加大了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的力度。特别是《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制定煤矿整顿关闭工作三年规划的指导意见》下发后,各产煤省依照“整顿关闭、整合技改、管理强矿”三个阶段目标,制定了本地区煤矿整顿关闭工作三年规划,明确了2006-2007年关闭矿井计划目标。两年全国共计划关闭矿井4861处,其中2006年计划关闭矿井2652处。
各地按照煤矿整顿关闭工作三年规划,及时落实关闭矿井名单,并分批在地方主要媒体进行了公告。在各地公告的基础上,安全监管总局于2006年11月4日向社会公告了第一批651处关闭矿井名单。
全国安全生产工作暨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电视电视会议后,各地加大了煤矿整顿关闭的工作力度,并及时向社会公告了已实施关闭和已确定关闭矿井名单。截止12月19日,有关井任务的23个省(区、市)中,除河北、山西、湖北、贵州4个省外,其他各省(区、市)已按计划对2006年关闭矿井全部进行了公告。共公告关闭矿井名单1704处。安全监管总局将于近期公告第二批关闭矿井名单。
近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分别向河北、山西、湖北、贵州四个省安全生产委员会下发督办函,要求12月31日前将今年关闭矿井名单在省级主要媒体上进行公告,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