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热点专题>>学习江泽民文选专题>>学习交流
吴 鑫:认真学好《江泽民文选》 切实落实安全生产方针


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

2006/09/12 15:20
稿件来源:
安全监管总局机关党委

  监管二司 吴 鑫

  (2006年9月9日)

  

  《江泽民文选》的出版发行,是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直属机关党委及时举办专题培训班,收获非浅。通过这次学习,进一步提高了对《江泽民文选》出版重大意义的认识,进一步增强了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自觉性、紧迫性,进一步坚定了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转化为为党和人民的事业不懈奋斗的信念,进一步提高了自身的思想理论水平和做好安全监管工作的信心。

  《江泽民文选》内容丰富,思想深刻,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鲜明的时代特征,充分体现了江泽民同志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个领域和改革发展、内政外交、治党治国治军等各个方面提出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特别是他集中全党智慧创立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反映了我国最广大人民的共同意愿,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本质特征。"以人为本"首先是以人的生命为本,科学发展首先要安全发展,和谐社会首先要关爱生命,对我们这些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的同志来说,是鼓舞、是激励、是鞭策、是责任,深感工作神圣而重大,我们必须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自我一言一行、一举一动的指南,必须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工作的力量之源,必须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揽工作全局,必须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评价工作的最高标准。

  党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了坚持以人为本、实现科学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一系列重大战略决策,把安全发展作为一个重要理念纳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总体战略,充分体现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把"综合治理"增加到党的安全生产方针中,充分反映了党对安全生产规律的新认识,丰富发展了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为我们在本职工作中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明了方向。正确认识和理解党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是切实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实践,对于做好新时期安全生产工作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下面结合自己的学习和实践,对新的安全生产方针谈些粗浅认识。

  安全第一,充分体现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要求,充分表明了我们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度重视、对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重视。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坚持安全第一,是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是对我们从事安全监管工作者的总要求。

  预防为主,为我们实践好"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提出了指导思想,要求把安全监管工作的关口前移,超前防范,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整改体系,依法监督监管体系,改善安全生产状况,预防生产安全事故。在新时期,就是要通过健全安全法制、落实安全责任、确保安全投入、提高科技水平、建设安全文化、强化执法监督来构筑坚固的安全防线,是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出发点。

  综合治理,为我们切实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提出了思维行动总要求,充分体现了我国新形势下安全生产特点,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的特点。抓住了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主要矛盾和关键环节,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很强的针对性。就要求我们要学会综合运用法律的、经济的、行政的手段,逐步建立同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的工作格局,通过建章立制、执法监督、科技兴安、事故查处,以及发挥社会、职工、舆论的监督等综合措施,实现预防事故。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是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安全第一是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统帅和灵魂,预防为主是实现安全第一的根本途径,综合治理是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手段和方法。在安全生产方针中充实了"综合治理",使得方针更加完善,点中了安全生产工作的本质。我们一定要正确理解、准确把握安全生产方针,不断健全和完善安全监管工作机制,才能有效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切实完成好工作任务。

  近年来,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在实施安全生产综合治理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取得了一定经验,综合起来有以下几点:

  第一,实现综合治理,必须坚持加强统一领导。安全生产是一项系统工程,工作涉及方方面面。从工作性质看,具有复杂性、艰巨性、反复性;从工作方式看,既要统筹规划、合理安排,又要具体部署、狠抓落实。这就要求安全生产工作要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明确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促进安全与经济建设同步协调发展。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普遍纳入了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每年都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肯定成绩,指出不足,部署工作,有力地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各级人民政府都成立了由政府领导挂帅,有关部门参加的安全生产委员会,定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认真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充分发挥了综合协调作用。根据某一时期或行业安全生产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严峻形势,各级政府普遍采用了下发专门文件,提出有针对性的措施,加强监督检查,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的好转。统一领导,为实现综合治理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第二,实现综合治理,必须明确相关部门职责。目前我国的安全生产既存在历史积淀的沉重包袱,又面临经济结构调整、增长方式转变带来的挑战。不同的部门承担着各自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有分工,又有交叉。从安全生产工作的本质特性上说,治理隐患,抓好预防,防范事故,把工作做在事故发生之前,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就必须明确政府、部门、企业等各方面职责,最大限度减少重复、扯皮、推萎现象。通过各级政府和部门在制定发展规划、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科技应用、安全投入、严格监管等,把综合治理的要求落到实处。如当前各地实施的政府与行业主管部门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等,就是通过明确安全生产职责,落实综合治理很好的方式。

  第三,实现综合治理,必须健全部门联动机制。部门联动机制是把安全生产工作的关口前移,超前防范,实现综合治理的有效办法。通过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建立预教、预测、预警、预防的事故防范体系,提高预防安全事故工作效率。近年来,在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方面,由公安部牵头,发展改革委、交通部、农业部、安全监管总局、中宣部、中央政法委、教育部、监察部、司法部、建设部、商务部、卫生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法制办、保监会、解放军总后勤部和武警总队等参加,开展的道路交通"五整顿""三加强"工作,各单位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在驾驶员培训和考核、路面行车监管、交通运输企业责任制落实、道路规划、危险路段整治、车辆生产标准和检验、车辆改装企业整顿、道路标识标线完善、在客货运输和危险品运输车辆上安装行使记录仪或GPS动态监管设备、交通安全的宣传教育等方面,初步形成了统一领导,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联动工作机制。在水上交通、建筑施工、民爆器材等行业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中,也都是采用了各部门通力协作、协调配合的方式,已初显成效。

  第四,实现综合治理,必须健全法制依法治理。法制建设是综合治理的基础,通过不断完善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依法规范政府、企业、企业负责人、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行为,落实安全责任,构筑坚固的安全防线。如近年来制定的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消防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等,建立的"三同时"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制度,培训教育制度,安全生产专项费用提取制度、工伤保险制度等,把安全生产状况的根本好转建立在依靠法制和提高劳动者素质上来,为依法实施综合治理提供法制保障。

  切实落实安全生产方针,任重道远。我们一定要把学习《江泽民文选》作为当前和今后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不断深刻领会精神实质,把学习《江泽民文选》同加强和改进自身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在实践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我国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作出不懈努力。

  


相关链接
责任编辑:
任伟伟

 

主办单位: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查 询 电 话: (010)64463366 监管监察热线 010-64294453
承办单位: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通信信息中心 网站值班电话:(010)64463685    010-64237232
协办单位: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调度中心 中国安全生产报社 中国煤炭报社      网站管理员邮箱:wzbj@chinasafety.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