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7月18日,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勃湾区公园南路清泉大街元亨路桥公司道路改造现场,1人在疏通地下排污管道时中毒,2人盲目施救也相继中毒,3人全部死亡。
●安全提示:出现事故时,在场人员一定要头脑清醒、沉着、冷静,要尽量了解判断事故发生地点、性质、灾害程度和可能波及的地点。职工要有安全意识,掌握自救、互救知识。
针对各类疏通、清污作业要注意安全保障措施,如排污井(管)、造纸厂储浆池等作业场所可能产生的由中毒和造成窒息的危险因素。在清理长期封闭和深度较大的井(池)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和操作规程,加强现场监护,随时检测气体变化情况,并佩戴好有效的防护用品才能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