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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是全国产煤、输煤大省,煤炭是山西的支柱产业。截止目前,全省共有生产煤矿3811个,生产能力5.92亿吨/年。2005年全省煤炭产量为5.43亿吨,出省销售煤炭为4.33亿吨,分别占全国煤炭总产量和省际净调出量的的25.2%和70%以上;近几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和关心支持下,全省各级各部门齐心协力,始终把煤矿安全生产作为落实以人为本思想的重中之重来抓,认真贯彻落实"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十二字方针,突出瓦斯综合治理,多管齐下,标本兼治,奋力构建煤矿安全长效机制,促进了全省煤矿安全生产的稳定好转。全省煤矿百万吨死亡率逐年下降,2005年全省煤矿百万吨死亡率为0.902,比2000年的1.85下降了0.948,比全国的2.836低1.934。现将我省综合治理煤矿瓦斯,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的工作向各位领导和与会代表汇报如下:
一、以改革采煤方法为突破口,提高煤矿瓦斯综合防治水平
山西的小煤矿多数是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形成的,在能源短缺时期,借助"先上马后备鞍","少投资快出煤","有水快流"的政策,大量地方、乡镇小煤矿应运而生。这些小煤矿的各个生产环节和安全设施均未按《煤矿安全规程》严格要求,许多小煤矿的采煤方法多年来一直是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旧采法或以掘代采,造成整个矿井生产安全条件先天不足。进入新世纪以来,随着国民经济的高速发展,连续几年国家对煤炭的需求量不断增加,我省的煤炭工业进入了又一个超强度的开采周期。全省煤炭产量从2001年的2.7亿吨到2005年5.43亿吨,5年间翻了一番还多,巨大的增产幅度与脆弱的安全基础矛盾突出,造成小煤矿瓦斯事故多发,严重影响了煤矿安全生产。
针对我省乡镇煤矿采煤方法落后、资源浪费严重、安全基础薄弱等问题,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从2003年起,对全省煤矿采煤方法进行了全面调查,研究制定了全省采煤方法改革的目标、原则、要求。于4月27日在临汾市召开了全省煤矿采煤方法改革现场会,对采煤方法改革进行了全面部署,出台了《关于推进全省煤矿采煤方法改革的实施意见》,对采煤方法改革、新建或改扩建矿井做了明确规定。即:凡井田内有300米×300米实体块段煤田的矿井,必须实现壁式开采;年生产能力9万吨/年以下的矿井,具备资源条件的,要通过以采煤方法改革,改造提升为9万吨/年以上的矿井。到2005年底,全省所有具备采煤方法改革条件的矿井全部完成采煤方法改革,并达到工作面全负压通风,确保工作面有两个畅通的安全出口,资源回收率明显提高,采区回采率:厚煤层应不低于75%;中厚煤层应不低于80%;薄煤层应不低于85%;采煤工作面回采率:厚煤层应不低于93%;中厚煤层应不低于95%;薄煤层应不低于97%。
临汾会议后,全省加快了实施采煤方法改革的步伐。到目前为止,全省采煤方法改革基本结束,2005年全省有3018个乡镇煤矿完成了采煤方法改革,实现了壁式开采或机械化开采,占全省矿井总数的78.9%。煤炭资源回收率由2000年的30.8%提高到目前的48%,促进了煤炭资源的节约保护与合理开发。大部分乡镇煤矿由手工落煤、不支护、人力和畜力运输,通风不成系统,发展到现在绝大部分已实现了机械运输、生产和通风系统基本合理、支护完善,部分乡镇煤矿实现了机械化开采,安全保障水平明显提高。
二、以建立矿井瓦斯监测监控系统为重点,提高预防瓦斯事故的预警能力
(一)深化认识,统一部署。山西现有产煤县(区)87个,其中国家级重点产煤县36个。现有乡镇煤矿3365个,核定生产能力2.8亿吨/年。其中高瓦斯矿井902座,占到乡镇煤矿总数的26.8%。从最近3年的全省煤矿事故中,瓦斯事故死亡人数占到全省煤矿事故死亡总数的75%以上,给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一次又一次的沉痛教训使我们深刻认识到,瓦斯不治,矿无宁日。为有效防止和控制煤矿瓦斯事故的发生,省政府决定依靠科技手段,利用现代信息网络技术,对煤矿生产进行多级实时同步监管,提高全省煤矿瓦斯监测监控水平,促进煤矿安全生产的稳定好转。
(二)领导重视,层层精心组织抓落实。2003年6月初,山西省政府正式启动了"山西省煤矿瓦斯监测监控网络系统"建设工程,制定下发了《关于建设全省煤矿瓦斯监测监控安全信息网络的实施意见》,并将该项目列为全省煤炭行业的重点工程。6月16日,靳善忠副省长主持召开了"山西省'双高'矿井瓦斯监测监控安全信息网络建设"动员大会,成立了工程建设领导组,并任领导组组长。工程由省煤炭工业局负责组织实施。瓦斯监测监控信息网络系统作为我省煤炭工业有史以来最大的煤矿安全治理的重点工程,投资大,工期长。总投资达8亿元,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建成。省政府下定决心,全省煤炭行业克服各方面的困难,采取省里投资、地方和企业自筹相结合的资金筹集方式,突出"双高"矿井建设这个重点,工程分两期进行,一期工程是全省"双高"煤矿的瓦斯监测监控信息网络系统建设,
从2003年6月启动,2003年10月完成,实现了工程的总体建设目标;二期工程到去年底结束,目前已有1400个煤矿实现了省、市、县、煤矿四级联网运行,联网率为41%,形成了报警时限分级把关、及时处理瓦斯事故隐患的运行机制。
(三)强化管理,充分发挥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的重要作用。为把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网络管理好、应用好,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就必须建立切实有效的煤矿瓦斯监测监控网络系统运行与管理机制。对此我局于2003年12月制定出台了《山西省煤矿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安全管理规定》、《山西省煤矿瓦斯监测监控系统运行管理规定》,要求各市局、各单位建立健全网络系统运行管理制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切实达到"四条标准":一是要有能正常运行的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并配备IP调度指挥电话,各类传感器要定期校验并放位准确;二是煤矿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和市、县能稳定联网运行,传输瓦斯监测监控数据真实及时;三是要建立机构,明确管理部门,健全管理和值班制度,责任到人,每班2人以上、保证24小时不间断值班和调度指挥;四是要求各集团公司和市、县两级煤炭局、煤矿必须坚持瓦斯监测日报制度,每天按时上报监测监控数据汇总情况和处理结果。保证了瓦斯监测监控网络的正常运行并发挥应有的作用。
(四)统一培训,持证上岗。为保证全省煤矿瓦斯监测监控网络的正常运行,必须建立一支与之相适应的人才队伍。我局在建设网络的同时,对网络管理人员和值班人员也进行统一组织培训、统一考试发证、持证上岗。2004年8月以来,举办了高级培训班,培训人员200余人;各市也相继举办了专业培训班,培训人员6000人。截止目前,全省先后培训煤矿的从业值班人员达9600人,建立了一支瓦斯监管队伍,形成了报警时限分级把关、及时处理各种瓦斯事故隐患,
瓦斯监测日报上报、传送、审阅等良好的运行机制。晋城市阳城县是我省第一个完成瓦斯监测监控信息网络建设的主要产煤县,实施网络监管三年来,全县近百座煤矿没有发生瓦斯爆炸事故。
三、以建立瓦斯抽放利用系统为着力点,提高矿井安全保障能力
经过多年瓦斯治理的实践探索,充分认识到瓦斯是一种清洁能源,建立煤矿瓦斯抽放系统,变害为宝,是一项保安全、保环境、利国利民系统工程。我省根据瓦斯赋存条件和《煤矿安全规程》要求,积极鼓励和支持符合瓦斯抽放条件的高瓦斯煤矿以抽保用,以用促抽,逐步走出了一条瓦斯治理的良性循环之路。到2005年底,全省已有瓦斯抽放和监控示范矿井41个,建成150多套瓦斯抽放系统,抽放量达到12.54亿立方米,利用量达到2.31亿立方米。其中省属五大国有重点企业都进行了瓦斯抽放和综合利用。阳泉煤业集团公司是我省率先进行瓦斯抽放利用的企业,在现有形成规模的基础上,对瓦斯抽放利用上做了规划,其项目包括:城市民用燃气,计划向阳泉市增加3000
立方米/年,满足集团公司增容需要;工业氧化铝(一期)4
O万吨项目年消耗气量3000万立方米,预计2006年投运,二期40万吨再增加耗气量3000万立方米,预计2010年投运;瓦斯发电项目:与澳大利亚合作建设2个1万千瓦(五矿、新景矿)、1个5000千瓦(水泥厂)装机容量瓦斯发电项目,目前正在进行设计,2006年投运。晋煤集团2004年在寺河矿井田范围内施工30口抽采井进行瓦斯抽采,2005又新增100口井,已形成175口井煤层气井规模,达到1.5亿立方米的抽采规模,规划在2007年达到300口井、形成2亿立方米的抽采规模;寺河矿1997年建成一座2×120千瓦煤层瓦斯气发电站,后改造为1.5万千瓦,实现矿区热电联供。2003年又开工建设12万千瓦的电厂预计年内投入运行。东风井和上庄井瓦斯配套利用工程已开始建设。目前老区各矿民用瓦斯达2.5-5万M3/d,引进试验用CNG汽车已成功,并建成6万M3/d的煤层气压缩站。山西焦煤集团11个高瓦斯矿井全部实现了瓦斯抽放,6个矿实现了地面固定抽放,5个矿实现了井下移动抽放,抽放率达到了30%以上,2004年抽放瓦斯纯量6200万立方米,2005年抽放瓦斯纯量8300万立方米,基本保证了回采、掘进面瓦斯不超限,保证了安全生产正常进行。省监狱管理局今年投入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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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余万元,对抽放泵进行了更新改造,提高了瓦斯抽放负压和流量,更换了瓦斯抽放主管网,提高了抽放效率,去年1至8月瓦斯抽放量达到2342万立方米。同时,积极开展瓦斯利用工程,2005年固庄煤矿建立了瓦斯电厂试点,选配了七台400KVA发电机组,日发电量4.8万KVA,日利用瓦斯2.16万立方米,提高了瓦斯利用率,减少了风排瓦斯量,减轻了矿井通风负担。
全国"淮南会议"之后,我省加大了煤矿瓦斯综合治理的力度,全省地方煤矿也在瓦斯抽放和综合利用上迈出了坚实的步伐。阳泉、晋城、吕梁等市的部分煤矿相继建立了瓦斯抽放系统。2005年晋城市有52座地方煤矿建立地面瓦斯抽放装置60套,年抽放瓦斯量达到5.7亿立方米,其中有18座煤矿建立了63台燃气发电机组,装机总容量达3.63万千瓦;已有15部公交车、40部公务车、400辆出租车使用瓦斯燃料汽车,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十分显著;玻璃陶瓷制品企业,日用气量已突破2万立方米;建立了瓦斯抽放系统的矿井,工业锅炉和采暖锅炉以及职工居民做饭,已全部使用瓦斯,就近的农村都通过管道输送实现瓦斯做饭和取暖;目前,晋城市正在实施将分散的煤矿抽采的瓦斯,通过管道集中输送到晋城市区,供城市居民和工业使用工程项目,计划于06年10月通气投入。吕梁市至2005年9月底,全市49个高瓦斯及按高瓦斯管理的煤矿中有36矿建立了瓦斯抽放系统,其中有7个矿井已建立永久抽放系统,有2个矿井正在建立永久抽放系统,有27个矿井已安装了移动式瓦斯抽放系统,共投入资金4050万元,有27个矿井正在进行系统投入使用前的调试。
近年来,我省煤炭企业建立瓦斯抽放系统和瓦斯综合利用的步伐明显加快,主要得益于政府推动,国家政策的扶持。我省根据国家关于提取煤炭生产安全费用的政策要求,制定下发了《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从原煤产量成本中提取10-15元/吨煤作为安全专项费用费用,
主要用于矿井安全生产所必须的技术改造和装备更新,特别是对矿井通风、瓦斯治理、供电、运输、排水等重要系统和主要环节进行改造。晋城无烟煤集团公司将安全费用由原来的吨煤15元提高至50元,加快了瓦斯地面抽采和综合利用的步伐。
国务院第81次常务会议和国办发明电[2005]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下发后,我省于2005年3月1日成立了以靳善忠副省长为组长的瓦斯集中整治领导组,领导组办公室设在省煤炭工业局,全省各级各部门协调一致,在加大治本力度的同时,狠抓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推动企业科学管理。制定出台了《关于落实煤矿安全责任预防重特大事故发生的规定》,提高事故赔偿标准,从经济措施和资源利用上加大对事故煤矿的惩处力度。凡发生死亡事故的,矿主对死亡职工的赔偿标准每人不得低于20万元人民币,对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的乡镇煤矿,依法吊销有关证照,由政府收回采矿权重新公开拍卖;制定下发了《山西省煤炭企业领导干部深入井下的管理规定》,对企业集团领导、矿井领导规定了每月下井次数和考核办法;制定了《山西省控制煤矿井下作业人数的规定》,在井口和调度室挂牌明示,接受监督,为扭转小煤矿现场管理混乱局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实践使我们认识到,构建煤矿安全长效机制是一项系统工程,是确保煤矿安全生产长治久安的战略大计。重点是治本,措施是管理,创新是手段,目标是长效。我们将借这次会议的强劲东风,深入贯彻国家关于瓦斯综合治理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抓住重点,强化措施,推动创新,加快推进综合治理,标本兼治,促进全省煤矿安全生产的稳定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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