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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3.15”沉船事故带来的启示


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

2006/06/13 15:44
稿件来源:
国家安监总局政府网站

  2006年3月15日下午1点10分左右,广安市岳池县酉溪镇一艘农用船违章搭载赶集的村民40人,从酉溪河的酉溪镇农贸市场码头开往刘家坝村,驶出码头约200米即翻沉,导致28人死亡。肇事船系岳池县酉溪镇养鸭专业户唐永胜的自用船,平常用于载运酒糟、饲料,办有农用船舶登记证,准载2人。

  准载2人的小船竟载了40人!经过调查,确定这是一起责任事故,由于船主的见利忘义,无视船舶管理规定,非法载人并严重超载而造成船在行驶中进水直接导致了灾难的发生。事故发生后,交通部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曾专门就此事故发出关于切实加强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

  转眼,事故已经过去3个月了,记者了解到,事后广安市政府吸取事故教训,确实做了很多工作,例如狠抓干部作风建设、大力整治安全隐患、深化安全宣传教育等,目前收到了一定效果。但是,通过采访,记者感到,事故背后还有一个更深层次的原因,就是当地老百姓出行难的问题。据介绍,当时,客运船停运了,因没有其他的船,老百姓急着要渡河回家,不得已之下才上了这艘船。而且,河两岸的距离并不是很长,如果修建了公路或是跨河桥,事故也许就能够避免,惨剧就不会发生。

  由此,记者认为,加强水上交通安全,可采取多种举措,如坚决取缔老旧渡船,严防渡船超载;充实现场管理力量,必要时要对实行严密“盯防”;开展生动形象的安全宣传,教育老百姓特别是农民兄弟不要上没安全保障的违章船等。但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当地政府抓紧筹集资金,加大投入,通过改造更新渡口设施,建设桥梁“以路代渡”,切实解决群众出行难的问题,这才是治本之策。(安监总局政府网站 胡少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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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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